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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出炉

来源:衡阳全搜索网 发布时间:2019-06-10

  近日,衡阳市研究出台《衡阳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和更新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兼顾,完善配套;以人为本,依法推进的基本原则,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落实,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实现“惠民生、稳投资、促发展、保稳定”的目的。

  《实施方案》强调,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和统筹协调作用,积极落实资金、土地、财税、金融等各项政策措施。认真做好棚改项目资金平衡测算和资源匹配工作,确保片区棚改项目自求平衡,严防政府债务风险。要实行市场化运作,将棚户区改造与一、二级开发联动相结合,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棚户区改造工程。

  今后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将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等,做好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突出改造重点,优先安排成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实施方案》明确,棚户区改造要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推进。结合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伤疤修复、三江六岸退让、闲置土地整理利用、文物保护和历史街区整治,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完善各项基础设施配套。配套设施要与棚户区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实施方案》要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确定和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制订,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广泛征询群众意见,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程序到位。严格执行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法规,着力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实施方案》的适用范围为我市城区规划区内的集中成片棚户区、零星棚户区、城中村以及旧住宅区等城镇棚户区及“更新棚户区”的改造。重点是中心城区老旧居民区的改造和城市的更新改造。

  据悉,我市在2019年至2020年,要完成房屋拆迁面积1000万平方米,到2021年基本完成拆迁项目土地开发建设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任务,并围绕“少过渡、零过渡”目标,集中力量加快安置房建设,实现棚户区改造范围内拆迁居民全部安置到位。其中,2019年要完成拆迁任务300万平方米,分两批次进行,四城区第一批次为21个项目,拆迁面积约200万平方米,规划新建600万平方米;2020年将完成拆迁任务700万平方米,分三批次进行。通过整合土地资源,优化规划方案,实现土地资源最大收益和城市面貌的最大改观,实现全市棚改收支总体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