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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工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3-14
来源:办公室

 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八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     1月     1日起2015年     12月     31止。 

一、概述

2015年度,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积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湖南省行政程序》等有关法规精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按照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任务及分工的安排,积极落实上传各项文件及表格。在各相关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为广大民众提供了一个了解我局职能作用的窗口和掌握相关业务办理流程的平台,有力的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化的实现,大大增加了行政职能部门工作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抓住群众关心、政府关注的问题,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局红盾网以及各新闻类报刊上及时公开和发布各类信息,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网站上查阅。主要包括:概况信息、政策法规、计划报告、工作动态和其它等。全年累计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613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本局信息公开的主要网站有衡阳市工商红盾信息网、衡阳党政门户网、湖南省工商红盾网。截止11月底,在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28条,在省工商局红盾网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44条,在衡阳市党政门户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2条,其中工作动态59条,权力责任清单291项,办事服务120余条,重点领域公开信息24条(信用信息17条,中介机构7条)。网上政务服务办件量达到13497件,非涉密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类事项做到根据最新目录100%更新。无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数量1件,行政诉讼数量1件。

2、政府公报。

2015年度,市工商局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28期工作亮点,发放至省工商局,市委、市政府及各县、市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也积极制作简报,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对外公布相关政务信息。

3、其他渠道。

除以上渠道外,我局还通过报刊、杂志、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主要报刊包括《中国工商报》、《湖南日报》、《三湘都市报》、《当代商报》、《衡阳日报》、《衡阳晚报》等,主要杂志包括《湖南工商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等。主要电视台包括湖南都市频道、衡阳电视台、衡阳都市频道,衡阳生活频道等。2015年,全市工商系统在各级各类媒体发表宣传报道2100余篇,其中省级以上媒体214篇,发表优秀理论调研成果16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依托工商12315平台,对接政府12345热线,接听消费者电话14814起,已处理完结14802起,处理完结率为99.9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48.58万元。全市消委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20件,调处1308件,调处率99.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7.9万元。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度本部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起,行政诉讼案件1件,无投诉举报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无收费情况。

七、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市工商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和网站整改工作小组,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新春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和信息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信息报送员为成员,对网站中存在的问题逐项整改,确保栏目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回应及时、服务实用。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贴近人民群众的需要,围绕向社会公开和在单位内部公开两大类内容,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对于各单位上传的信息,经办公室审核发布的,市局按照一定标准,拿出专项经费用于奖励。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从本单位的工作经费中相应扣取。办公室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定期不定期通报各单位、各部门信息报送、发布情况,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离国办、省办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2016年,我们将立足工商职能,结合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作用;严格按照市电子政务办要求规划好政务信息专栏、办事服务专栏、公众互动专栏等等专栏,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拓宽政务公开领域,做到深公开。

 

九、附表  

1、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1844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1844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2、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数

0

其中:(1)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2)“信息不存在”数

0

3)“非本部门掌握”数

0

4)“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5)“免予公开范围  1  

0

6)“免予公开范围  2  

0

7)“免予公开范围  3  

0

8)“免予公开范围  4  

0

9)“免予公开范围  5  

0

10)“免予公开范围  6  

0

11)其它原因

0

注:免予公开范围指《规定》第十条所列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3.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13527

网上咨询数

人次

649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314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2564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22466

4、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数  量

行政复议数

1

行政诉讼数

1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