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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公司股东变更,员工工龄是否延续  
信件内容  

本人2014年入职衡阳县宝泉鞋业有限公司,2019年宝泉与国立科技合作,变更为湖南国立宝泉鞋业有限公司,重新以新公司名称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也延续了之前的工资制度中的年资奖励,2021年7月17日,国立科技退股,宝泉与龙行天下集团合资成立了湖南站元鞋业,重新签订了原地址的劳动合同,年资奖励依然发放,2022年7月,公司从原厂址清江北路四号搬迁到工业园区洪山路二号,又重新签订了一份2021年7月17日起的三年合同,请问,我们的工龄是否是一直延续,还是以新公司的工龄来核算。

 
办件编号   2022090869438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2年09月08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审计局 答复时间   2022年09月09日  
答复内容  

  杨春莲,你好!你咨询的事项,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建议找法律专业人士或者当地人社部门劳动仲裁委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