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衡阳县人民医院做唐氏筛查强制做b超检查,不做b超不给做唐氏筛查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市卫生局领导

      您好,本人妻子于2022年1月23日在衡阳县人民医院做唐氏筛查检查,在门诊医生指导下前往住院部四楼做唐氏筛查检查。护士帮我妻子抽完血后,被住院部4楼妇产科医生告知必须做b超才能做唐氏筛查检查,否则不予做唐氏筛查检查。我妻子在2021年12月24日已经在衡阳县人民医院做了b超检查。唐氏筛查检查单明确说明在本次孕期曾在县级医院做过b超检查后不需做b超检查。我与住院医生沟通许久未果,被告知不做b超就不给做唐氏筛查检查。本想着享受党和政府给我们带来的免费政策却变成衡阳县人民医院的强制消费手段。希望市卫生局领导明察这种不良之风,我相信党和政府会给我们一个完美的答复。

 
办件编号   2022012362467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2年01月23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时间   2022年01月26日  
答复内容  

接到关于刘欢反映《衡阳县人民医院做唐氏筛查强制做b超检查》一事的投诉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出局信访室相关同志到衡阳县人民医院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患者于2022年1月23日到该院产科拟完善唐氏筛查,该院产科医生建议患者完善胎儿彩超,告知患者唐氏筛查需填写患者双顶径等相关胎儿指标来评估胎儿发育是否与孕周相符。因唐氏筛查完善时间为15—20周,如孕周计算不准确,会影响唐筛结果准确性,如结果异常患者需进一步完善其他相关抽血检查或介入性产前诊断,为保证其孕周准确性,医生建议患者完善唐氏筛查前完善彩超了解胎儿发育情况,是本着对产妇及胎儿负责态度,而非刘先生所说的强制性。经调查产科医生也并未说不做胎儿彩超就不让患者行唐筛筛查,患者家属当时情绪较为激动,对医生解释不予理解。

 

衡阳县卫健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