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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基于上次县水利局回复的回应  
信件内容     市水利局局长:您好! 对衡东县水利局的回复,我有不同的意见,第一,未回复那口村集体水塘是否能填掉占为己有?,第二,村集体水塘是否能个人买卖?笫三,是否具有以前在回复我提到的那些功能?除承认的防火功能外,排涝防旱功能、储水功能、洗刷方便功能、收集雨水功能以及微生态环保功能,等等。第四,是否作了如实调查,水塘面积呀,水塘是否以前在农业部门有登记档案呀,等等灌溉功能。第五,回复怎么提到打架之事,那已经通过警察处理了,都同意了,他填塘是实实在在,是我母亲病后5月份我从广州回家看到水塘被填并拉了大堆沙子,并且水塘是新填的泥沙黄土而不是以前填的,况且在过年时看到还是一口水塘存在,才上告,我村有人敢怒不敢言,你们懂的,我就上告了,也是为了我本屋场的子孙后代的福址,并非你们调查来的为打架事不服而上告,而是我最先同意正月初二我妹夫被他家打的调解,村里还作笔录的,你们调查来的说法真是无嵇之谈。第六,怎么又提到别人家之事了,现在是为填塘违法之事,至于贫困户颜其田(颜其田是颜其云哥哥)家之事我来介绍下,你们是明事理之人,我们农村大门本来是要开在大厅前,哪有开旁屋的,我父亲帮他建房时说把菜园前段换点给他家,他家不要,他家说他家有路不需要,并说只要他弟家(颜其云)拆掉强占他家的杂屋就可以了,这跟我家有关吗?这又是谁指使你们这样说的。其七,现在我家菜园那条路还是我让给他家造的,怎么没提到?其八,贫困户家本来有条路的,就被颜其云家强行占领建杂屋了,现在还占领用着,不信去问问贫困户,况且还是颜其云的哥哥,他们家多次为此事吵架。其九,你们也只听一面之辞或无关水塘利益之人或对他有不利之人说的,也没有对我家人进行调查,全是一面之辞。其十,作为县级领导能不能不带村干部调查?而只作暗访,因为有村干部在有人不敢说真实的,你们懂的。作为县级领导可以不尊重事实吗,只能依村干部一手遮天吗?象这样违法之事也是他说的算吗?十一,为什么不回复,我家菜园现在无法耕作而不作指点呢?自从他家填了水塘后我家菜园一下雨就成了水塘,他家也不作任何解释又在那边开一个口子放水,让水从低往高处流,你们调查了又作何解释呢?我家菜园受损又谁来说明呢? 市水利局局长,这些是我对回复的几点不同看法,也望能否给出合理的解释,现再次恳求市、县水利局领导明查暗访还事实真相! 致此 敬礼! 颜永平 8月11日  
办件编号   2019081246608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19年08月12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水利局 答复时间   2019年08月12日  
答复内容   我局2019年7月22日再次收到衡阳水利网局长信箱,关于衡东县杨桥镇违法买卖、私自占有水塘的问题,现将我局调查了解的情况回复如下: 2019年5月,我局接到举报,有人反应衡东县杨桥镇金山村九组一口水塘被填,我局迅速派出水政监察员到现场调查,调查发现金山村九组村民颜其云屋前却有一水塘,约有一百平方米右,现已被填埋。据当地村民介绍,该水塘已有百年历史,当时是为了防火灾而挖,没有灌溉功能。该塘旁边还有一口小塘,与水塘是一起建成,现已长满杂草,里面堆满垃圾,已荒废。 2019年6月杨桥镇政府与杨桥镇金山村村委已联合出具证明,并有九组部分村民签字认可,证明金山村九组水塘确实没有灌溉任务,并已荒废。 举报人颜永平与被举报人颜其云系前后屋邻居关系,据当地村民了解,颜永平与颜其云家今年过年期间因琐事两家打过架,因颜永平家不服结果,所以借颜其云家填塘一事上告。 颜永平家在被填的水塘边上有一块菜地,菜地在一户贫困户家门前,当地村民介绍,因颜永平家不肯让地,贫困户只好把进出屋的大门开在侧边,出行相当不方便。 杨桥镇人民政府与金山村村委都出具了证明并盖了章,我局认可镇与村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