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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万达酃湖书院无故延期交房两次,开发商始终未正面回复业主相关诉求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本人是万达酃湖书院一期17栋403房业主。万达酃湖书院小区一期合同上定于2021年12月31日交付业主,但是开放商以不可抗拒因素(并为解释何种缘由)为借口宣布延迟至2022年3月30日交房。2022年3月31日,一期部分业主到售楼部收房,但开放商宣称一期将再次延期交付,且未解释延期原因。后业主和开发商进行交涉,要求开发商对业主诉求进行正面回复,但开发商并未正面回复业主诉求且态度骄纵无理。现本人恳求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对项目的监管责任,全面调查万达酃湖书院无故延期两次其深层次原因,给广大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相关部门应积极出面协调,推动万达酃湖书院项目全面复工复产和违约金赔付等业主的正当合理的诉求得到正规渠道的响应。

 
办件编号   2022040664212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2年04月06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2年04月14日  
答复内容  

违约赔偿问题,应依据合同条款约定,通过司法途径起诉维护自身权益。我局已多次约谈开发企业,要求其尽快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