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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关于衡阳市摩托车上牌  
信件内容  

段政文支队长:

             你好!

    本人于2023年3月15日下午,在衡阳市车管所办理摩托车牌照,被车管所刘所长及其他工作人员告知衡阳市市内不能办理摩托车车牌。但据本人了解衡阳市区内有人已办理摩托车牌照,现请求段政文支队长,如可以办理摩托车牌照,车管所不予办理登记行为违法,请对车管所的违法行为予以处分,并给予本人办理牌照;如不能办理,请对衡阳市已办理牌照的行为的违法、违纪行为予以查处。如3日内不能得到你们的回复,本人将实名举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求解决。反映人:胡彬彬,联系方式13974763927。

 
办件编号   202303207715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3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