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领导:2021年10月12日由省厅转至贵局的卜武军信件:2015年9月24日,市房屋交易中心查封卜武军(衡房权字第00133759),查封文号:(2015)11号,查封编号:2015-60。贵局认定卜武军的房产为集体。雁峰区国有土地征收中心,查封集体土地是否合法丶合规。巳向尚住连厅投诉。回复向省厅投诉,转贵局。
卜先生:
您好!雁峰区国有土地征收中心不属于我局相关机构,建议您向住建局请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