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衡东县石湾镇石湾学校 小朋友在班上出了事故,学校不肯承担任何责任  
信件内容  

是这样的,我儿子在衡东县石湾镇石湾学校就读二年级,7岁9个月,12月24日在班上和同学玩耍的时候不慎吞了3颗磁力珠,导致肠穿孔,做肠穿孔修补手术,取出磁力珠3颗,花费近2万。现在我想找学校给个说法,学校校长的意思和他们没关系,属于个人行为,衡东县教育局也说和他们学校无关,不肯承担任何责任。我个人意思是只需要学校给予补偿住院费用就可以了,现在和后期的责任由我们家长来承担。

 
办件编号   2022010462012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2年01月04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时间   2022年01月05日  
答复内容  

李先生: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