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也认可其意见,要求我家接受其意见,但我认为完全不合理;其后又到镇政府找林业站长问20元一年的租金依据是什么,站长听后于第二天再次组织双方,并到山上现场进行调解,我母亲要求的赔偿是2.5万元,双方分歧较大,协商无果;后我打了镇派出所电话报警,派出所到村委调查后就以民事纠纷处理,第二天去派出所拿报警回执单及在现场笔录上签名、不予刑事立案告知书,派出所告知我家和稂文林去打官司;于是我又打县里面的森林公案的电话报警,森林公案又叫我们打县土地局的电话,土地局又叫我们找镇林业站,我们家就这样被一一推诿;
我认为,稂文林除了赔偿外还要负法律责任,他非法破坏我家树木、非法侵占我家山地,涉嫌刑事犯罪;如不给予合法合理的处理结果,将来我家所有土地将会被别人随意侵占和使用;稂文林如此行为如村中恶霸无异;同时我本人怀疑稂文林有非法招标(镇府招标的文书从来没有公开过)、非法放贷(我们村有四个以上都被他告到县里面的司法局,收借款人坎头息、利息算到本金里之后按本金再收利息,有部分利息高达1.5分,有个别人无法偿还欠款,稂文林通过司法对欠款人进行强制执行,没有强制执行时就对欠款人进行软暴力催收)及非法经营储蓄业务(并呼吁附近村民将钱存在他那里,按照银行利息付给存款人)的嫌疑;以上种种非法行为已经持续四年以上。且不只我一家的山地被非法侵占、占用,本村几户农家山地都是稂文林无辜无偿占用了几年后,去年才开始签约租用。
以上种种行为涉黑涉恶,请政府及时介入调查,还我家及我村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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