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想请问矿业权人以股权转让的形式变更矿业权实际控制人,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向相应行政机关进行报告或登记
刘玲玲: 您于2024年5月30日提交的网络咨询事项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的规定:依法取得矿业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称为矿业权人。矿业权人可以依照本规定,采取出售、作价出资、合作勘查或开采、上市等方式依法转让矿业权。转让双方应按规定到原登记发证机关办理矿业权变更登记手续。 在矿业权人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不需要向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矿业权变更登记手续。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