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拆迁失地农民投诉无门无家可归  
信件内容  

本人崔阳,衡阳市酃湖乡东湖村2013年拆迁至今无家可归,上半年好不容易分下房子,却无家可归,投诉无门,酃湖乡政府却告之要补高额差价,不然不给予开通水电,酃湖乡政府一手遮天,停水停电,我家房子还是在国土局谈判好的,有证据证明,望看到此信领导为我们做主。

 
办件编号   2024071992758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答复内容  

崔先生: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市征拆后分房子要补高额差价,至今无房可住的问题,我局作为技术单位,并无相关职能职责,建议向酃湖乡政府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