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衡阳市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征订工作的通知(衡教通【2017】175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15 00:00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直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征订工作,落实中共湖南省纪委《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纪发〔2017〕3号),《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湘教发〔2014〕34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物价局《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教发〔2014〕26号)和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物价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的通知》(湘教发〔2017〕25号)文件的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7-2018学年度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征订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在本推荐目录范围内组织自愿征订,普通高中学校高三年级可按“一科一辅”原则自行选用教辅材料。

 

二、严格坚持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的原则,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和学生学业负担。

三、严格执行“自愿征订、无偿代购、公示公开、规范流程”的教辅材料征订使用过程管理规定。

四、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包括强迫、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等。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市直中小学校要将省纪委,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发改委关于教辅材料征订的文件精神贯彻到位。各中小学校要召开家长会,由家长或监护人填写教辅材料自愿征订单并签名,对于留守孩子,学校须电话征求其家长或监护人意见并在征订单上留下家长或监护人手机号码。征订单由学校统一收齐存档,并将征订汇总表交教辅发行单位和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表格见附件)。

 

附件一:2017-2018学年度衡阳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

附件二:衡阳市中小学“一科一辅”品种自愿征订单(样稿)

   

衡 阳 市 教 育 局         衡阳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7日

 

衡教通[2017]175号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衡阳市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征订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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