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衡阳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衡纪发〔2017〕3号)

来源:市纪委驻局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7-09-15 00:00

各县市区纪委,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

        现将《衡阳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衡阳市纪委               衡阳市教育局

         

 

                                2017年6月26日

 

 

 

 

衡阳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巩固和深化“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成果,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教辅材料过多过滥问题,根据省纪委、省教育厅及市纪委和市教育局安排部署,决定在我市前期开展教辅“被自愿”征订专项整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对照《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4〕2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湘教发〔2017〕25号)的有关要求,对2014年6月以来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查违规违纪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建立健全管用的长效机制,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和学生课业负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在征订教辅材料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整治在征订教辅材料中增加学生负担、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1.向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推荐并代购教辅材料的问题;

2.在省、市州推荐目录以外推荐教辅材料的问题;

3.征订“一科多辅”的问题;

4.学生“被自愿”征订教辅材料问题,包括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强迫、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等;

5.部门强行要求学校向学生推荐征订各类专题教育读本,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各类专题教育读本的问题(各类专题教育读本只能免费向学生提供);

6.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基金会、中小学校及其相关人员直接或以捐资等方式收受发行商折扣(回扣)、商业贿赂的问题;

7.教辅发行单位在发行、销售教辅资料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在专项整治期间,如发现中小学食堂违规牟利、乱收费等问题一并进行整治。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17年6月至2018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6月)

1.加强领导。成立衡阳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程少平任办公室主任,市监察局副局长贺公民,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副局长彭天文,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万科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伍妍霓(市纪委)、周刚(市教育局)、王小将(市教育局)。各县市区和市直中小学校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

2.制定方案。研究制定《衡阳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和市直中小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宣传启动。召开大会启动部署专项整治。各级发布专项整治公告,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市专项整治办0734--8811350,市纪委0734-- 8866630),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各县市区将机构成立情况、实施方案和重点解剖的学校名单及市直中小学校将机构成立情况、实施方案等于6月27日前报市专项整治办。

(二)全面整治(2017年7月-2018年10月)

1.全面自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围绕重点整治的内容,对2014年6月以来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着手整改。10月20日前各县市区和市直中小学校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市专项整治办。

2.重点解剖。根据群众举报和前期整治情况,我市选取一个县进行全面解剖;每个县市区选取一所城区学校、一所农村学校,进行重点解剖。对重点解剖县市区和学校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要查深查透,严格执纪问责,并报送专题材料。

3.督导检查。市专项整治办采取挂牌督办、重点督导、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问题线索核查、执纪问责和通报曝光情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收集、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4.严格问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核实,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对2017年秋季学期仍存在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对自查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整改的问题没有整改、该查处的问题没有查处的单位,一律严肃问责并通报曝光。

(三)总结评估(2018年11月-12月)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县市区于2018年11月10日前将总结和相关报表上报市专项整治办,市专项整治办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向省纪委、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报告。

四、工作要求

1.明确整治要求。对自查出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要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有效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存在的各种乱象,真正将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降下来,助力精准扶贫,增强群众获得感。

2.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联合行动、协同推进。市专项整治办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开展明察暗访,挂牌督办典型问题,进行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掌握工作动态,加强信息综合。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再监督、再检查职能,督促教育、发改、新闻出版等职能部门,履行对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的监管职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市教育局要将专项整治纳入今年教育督导工作重点内容,开展督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组织各类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宣传、新闻出版部门要组织教辅发行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查处教辅发行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各级发行单位要规范发行行为,促进自身健康发展。新闻媒体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加大违规违纪问题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3.强化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纪问责,对被群众举报后查实和检查发现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含专题教育读本)、收受教辅发行折扣回扣和商业贿赂、发行单位违规发行等违纪违规问题,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因履职不力导致本地区发生严重的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要追究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管理不力导致本学校发生严重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纪情节严重、行为恶劣的教职工要取消有关奖励奖金和教师资格甚至解除聘用合同,清退出教师队伍。对2017年秋季学期再发生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的学校校长一律从严处理,并追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长的监督责任。

4.建立长效机制。要把建立长效机制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教育、发改、新闻出版等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进一步制定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育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局纪检监察室要结合监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监督执纪问责实施意见。各县市区和市直中小学校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管用的长效机制,用制度建设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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