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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事项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13    来源:组织人事科

    一、体检对象

  1、衡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财务人员岗位:刘佳、周盼;2、衡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人员岗位:戴沐宁;3、衡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计算机专业人员岗位:周剑英、罗敏;4、衡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经营管理服务人员岗位:周弘斌、彭成;5、衡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企业发展服务人员岗位:肖越文;6、衡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文秘人员岗位:陶明意、谭玉;7、衡阳市节能监察中心财务人员岗位:张芬;8、衡阳市节能监察中心电气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罗文韬。

  二、体检时间地点

  请体检对象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于2020519早上7:30前在市政府六楼集中,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每人准备体检费现金600元(如需加试项目或复检,费用另缴),具体费用由体检医院在体检时按标准统一收取。

  三、体检须知

  (一)必须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届时迟到或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前一天要素食、禁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10时后不再进食,体检当日空腹(不吃早餐)。因本人原因致使体检结果不准确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当日体检结束后,请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下午17:30之前不得离开衡阳市城区,如需当日复检的,将及时与本人电话联系,未按要求及时到达医院,自行承担责任。

  (四)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遵守体检程序。体检时,以体检抽签序号代替体检对象姓名,体检过程中,只报本人序号。

  (五)参加体检时,不得携带或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亲友不得跟随。

  (六)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逐项检查,体检时,不得大声喧哗,须保持体检现场秩序。

  (七)体检时,严禁与外界联系,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查处。

  (八)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

  四、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开招聘公告体检有关要求和标准执行。

  

  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