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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情况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19-01-03 08:10      来源:衡阳新闻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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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日上午,衡阳市举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启动仪式,衡阳市政协副主席、市统计局局长、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陈淼就本次普查相关情况答记者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经济普查的相关背景?

  答:经济普查,是指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所进行的全面性调查。也被喻为“大国体检”,是对经济的“全面透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迄今为止,我国已开展了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今年将开展第四次普查。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我市成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邓群策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统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35个部门。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

  问:国家为什么要开展经济普查?

  答:经济普查是全面调查我国第二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三新”统计,推进全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支持。

  问:这次普查对象包括哪些?普查内容有哪些?

  答:普查对象包括我市范围内的所有从事第二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的普查对象,其普查内容也有所不同。

  问:这次经济普查在时间上有什么规定?

  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年12月31日,普查登记时,时点指标填写2018年12月31日的数据,时期指标填写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的资料。

  问:普查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普查员有权查阅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财务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相关原始资料及有关经营证件,有权要求经济普查对象改正其经济普查表中不确实的内容。

  普查员在执行经济普查任务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问:作为普查对象应该如何配合做好经济普查?

  答:在经济普查登记前,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要做好整理有关资料、健全统计台账等基础工作。

  普查对象要积极配合普查机构的工作,根据普查告知书,提供相应的财务报表、相关证件及其它资料。要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实事求是地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确保普查数据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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