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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有什么条件和福利?
发布时间:2019-10-18 16:15      来源:衡阳晚报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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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住在较高楼层的老人来说,步行上下楼已日益成为他们日常生活“难以承受之重”,给小区加装电梯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开展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19年起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在我市何时落地实施?市民如何申请?如何审批?昨日,记者为此采访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侯跃泽。

需征求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侯跃泽介绍,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需满足一些条件,如增设电梯应满足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抗震安全、消防安全及应急疏散等要求;应当经本单元或本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业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同时,同意增设电梯单元全体业主就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及其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修理、检验、管理等费用的分担方案等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如有加装意愿的小区可向社区登记、受理、公示、上报。办理程序包括:

1.城区工作机构负责受理增设电梯申请,并核实业主协商制定的方案、意见表等申请材料。

2.申请人将增设电梯实施方案、业主同意增设的证明材料等内容在本单元楼栋出入口、小区公告栏等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3.联合审查。

4.工程施工。

5.竣工、使用登记手续后方可交付使用。

加装电梯不仅有补贴

还能提取公积金

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根据所在楼层、套型建筑面积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自行筹集。增设电梯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业主本人及配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补贴如何领取?侯跃泽表示,财政资金补贴采取“先建后补”的原则。申请人凭身份证、产权证、业主共同确认的收款账号、增设电梯合同书、联合审查意见、竣工验收意见及使用登记证书上报到城区工作机构,按季度汇总,将所有资料及汇总表报送至市联合审查组,审核后,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统一发放到位。

具体实施意见今年内有望落实

早在2016年开始,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审批就已经推行。随后,记者走访了已完成加装电梯的小区。在市林业局家属楼,记者看到加装的电梯已投入使用,“装完电梯后,上楼下楼方便多了。”住在4楼的周先生告诉记者。据了解,目前,我市已完成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共有46个。

侯跃泽表示,目前,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具体实施意见已上报市政府常务会开会研究,经市政府同意后,今年内将联合相关部门发文实施。

  ■相关链接

  各城区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咨询地点

  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西二环路13号三楼

  珠晖分局:粤新路1号(原珠晖规划分局)

  石鼓分局:青山路7号(原国土石鼓分局)

  蒸湘分局:立新大道32号(原蒸湘规划分局)

  雁峰分局:湘江南路72号(原国土雁峰分局)

  高新分局:解放大道11号(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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