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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工作部分政策知识答疑
发布时间:2020-05-11 16:19      来源:衡阳日报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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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工作是国家和社会依法对以军人及其家属为主体的优抚对象实行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的一项特殊社会工作,直接服务于国防和军队建设。优抚工作随着国家和军队的产生而产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展。根据最新政策,现将优抚工作部分政策知识予以整理、发布。

1.优抚对象有哪些?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优抚对象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

2.什么是现役军人?

现役军人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和义务兵。

3.现役军人可以享受哪些市内交通优待?

现役军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4.什么是残疾军人?

残疾军人是指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限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医疗终结后符合评残条件,经法定的审批程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5.什么是复员军人?

复员军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开始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东北抗日联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脱产游击队、八路军、解放军、中国人民志愿军等,后经组织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

6.什么是退伍军人?

退伍军人是指1954年11月1日开始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后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持有退伍或复员军人证件的人员。

7.什么是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1954年11月1日开始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后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服现役期间患有各类慢性疾病尚未治愈,且未达到评定残疾的条件,以影响终生健康,退伍时其档案有原始医疗病历的在乡退伍军人。

8.优抚工作中的“三属”是指哪些人?

“三属”是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简称,指经规定政治机关批准或确认,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9.哪些人可以享受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2011年11月1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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