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衡东县] 召开全县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会议
|
|
www.hengyang.gov.cn |
来源:衡东县药监局 |
作者:曹亚军 |
|
 |
|
9月21日,衡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县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会议,会议由副局长汤光俊主持,彭庚如局长出席了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全县96家药品零售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宣传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26号令颁布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组织学习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企业诚信等级分类管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等相关知识。并且转发了《2008年衡东县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工作方案》、《2008年衡东县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方案》等多份文件材料,对2007年度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作了通报,介绍了今年药品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监督抽样和违法案件查处等基本情况,大多数药品零售企业在GSP认证通过后,能够继续保持认证时的良好状态,但是还有少数零售药店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执业药师(或药师)不在岗、药品分类管理不规范、与药品质量管理相关的台帐记录不做或记录不完整等方面。
会议强调,今年将加大药品市场整治工作力度,结合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跟踪检查、零售药店诚信等级认定等工作对全县的药品零售企业加强监管,增加监管频次,改变监管方式,促使药品零售企业严格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确保药品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会议最后,就近期将要开展的 GSP认证跟踪检查、零售药店诚信等级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提出相关要求:
1、各药品零售企业要强化《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药学知识的学习。
2、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严格按照GSP标准规范经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药品的分类管理,注重处方药和拆零药品的销售管理;严格药品的购进验收制度,索取、归档药品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和合法票据,严格执行GSP和GSP实施细则,做到票、帐、货相符规范药品的进货渠道;强化驻店药师岗位管理,确保药师在职在岗,从而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对广告宣传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合法发布、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守法经营;每年进行从药人员的健康体检等。
3、县局今年对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检查和GSP跟踪检查采用不事先告知的方式进行,在确保对所有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注重加强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终止妊娠药品、兴奋剂和生物制品的监管,对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将予以重罚。
4、在监管工作中,根据各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药品安全信用等级管理,对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较差的企业将增加监管频次。
5、加强零售药店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全面贯彻《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对药品不良反应的正确认识,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负起责任,推动我县药品经营企业ADR报告,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