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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
1月12日以来,我市遭受历史罕见的冰冻雨雪灾害,给广大学校和师生造成了巨大损失,现春季开学开即,为确保受灾学校正常开学,受灾学生顺利入学,现就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加强灾后重建工作的领导。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落实责任,筹措资金,组织力量迅速开展灾后重建工作,把灾后重建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首要任务。
二、要深入开展校舍安全的排查工作。各地教育部门要在开学前组织一次全面的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人员定期巡查和值班制度,发现危险房屋,立即组织转移安置,切实防止倒塌伤害事故发生;同时,要全面检查学校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情况,切实保障师生正常生活。
三、要迅速开展灾后校舍重建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不等不靠,迅速开展灾后校舍重建工作,制定校舍修缮自救方案,对一般性损坏的校舍要立即进行维修加固,对全毁校舍和形成的D级危房,要进行封闭禁止使用,并在附近租民房替代,对损坏的教育教学设备,要立即组织自修,需要添置的,要迅速添置。不能有一所学校因受灾而影响正常开学。
四、要认真开展受灾学生的资助工作。各地教育捐赠机构要深入了解学生家庭受灾情况,积极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广泛开展向受灾学生募捐活动,在“两免”的同时,要加大对受灾学生的生活费补助和生活用品的资助力度,妥善安排受灾学生的入学问题,不能有一个学生因家庭受灾而失学。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迅速将本通知内容传达到辖区内每一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衡阳市教育局 二○○八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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