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在对辖区内某医院检查时发现标示为西安杨森制药公司生产的“吗丁啉(多潘立酮片)”,批号:070918672,规格:30s*10mg)质量十分可疑,且医院当场无法提供该批药品的购进票据,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了监督抽验并实施了暂控措施。
在对供货方某医药公司的调查中发现,该批药品与标示“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批号:0706061,规格:20g*15mg)是2008年1月10日由业务员宋某联系购进的,均已全部销售完,公司提供的进货票据显示供货单位是“广西九州通药业有限公司”,通过向南宁市局和深圳市局协查和检验,确认广西九州通药业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7月23日变更为广西神洲通药业有限公司,宋某提供的票据系伪造,上述两种药品均为假药,该案涉案货值达2.4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深挖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