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市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公布了我市123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其中,市级109家,省级11家,国家级3家。
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强管理和服务,促进龙头企业按照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快速、健康地发展。各级各部门要优化经济环境、保护企业健康成长,对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在封闭式管理期间,除税务部门依法定期到企业检查纳税情况外,其他部门依法依规必须到企业履行检查职责的,须报市政府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
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按照《衡阳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加强运行监测,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淘汰机制,每两年评审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