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湖南省行政程序》贯彻实施情况督查
为进一步推动《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在我市的贯彻落实,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10月13日、14日,市政府副秘书长兼法制办主任曹昭明同志率督查组对常宁、耒阳两市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情况进行专项。
督查组一行现场走访检查了政务中心,并认真听取了两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规定》的情况汇报。
在汇报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兼法制办主任曹昭明同志对两市贯彻《规定》所作的具体措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两市领导对于《规定》的贯彻落实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领导班子加强组织,按照要求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认真组织了学习培训,加大了政务公开力度,成效显著。他指出,《规定》的贯彻落实是一个长期的、连续性较强的工作,希望耒阳、常宁两市市政府能够高度重视政府法制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加大相关制度的落实力度;加强宣传指导力度;积极探索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力度;把《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