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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衡阳市推行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在线办理及电子监察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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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政办函〔2008150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阳市推行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在线

办理及电子监察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各单位:

    《衡阳市推行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在线办理及电子监察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切实做好本部门相关工作,确保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在线办理和电子监察工作顺利推进。

  

  

  

  

                  OO八年十月六日

 

 

 

 

 

衡阳市推行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在线

办理及电子监察实施方案

   

   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建设服务性政府,建立效能政府,打造阳光政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开始在我市推行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办理及电子监察。结合衡阳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和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作为基本要求,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创新管理、完善制度和规范行为为主要内容,推行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在线办理,同时对行政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监察,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优化经济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和阳光政府的步伐。

    二、目标、原则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08年至2009年,以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为支撑平台,市、县(市)区两级联动,建成全市标准统一、功能完善的在线办理业务系统。在对各级各部门的所有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和服务类事项进行清理、梳理、优化流程的基础上,按照“门户网站受理、审批网络处理、门户网站发布”的模式,全面开展网上审批工作,逐步实现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在线办理;建立基础性的公共信息资源库,提高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程度;建成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行政审批过程的全程跟踪和监察、督办,使我市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2008年工作目标:100%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50%以上服务类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流程、审批时限、收费标准等在线公示、审批表格在线下载;基本实现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业务在线受理、审批结果在线反馈;50%以上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办理;选择12个县市区同步试点。

    2009年工作目标:所有服务类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流程、审批时限、收费标准等在线公示;所有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业务在线受理、审批结果在线反馈;100%的单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50%以上的并联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50%以上的服务类项目的审批业务在线受理、在线办理、审批结果在线反馈;12个县市区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网上在线办理与电子监察全面推行。

    (二)实施原则

    1、统一认识,强力推进。全面推行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办理,是当今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向和要求,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增加透明度,优化经济环境,减少行政开支。该项工作的全面推动,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要按照在线办理的要求强力推进,逐步实现在线公示、在线受理、在线办理、在线反馈,没有在网上公布收费标准的不准收费,没有在网上公布的项目和环节不能实施。

    2、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在做好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本着先试点,再推开;先简单,后复杂;先企业,后群众;先市级,后县级的原则,分步进行实施。市、县(市)区统一系统、统一标准,分级实施,两级联动,各县市区的系统平台由市里统一组织招标采购;在线办理、电子监察、视频监控同步实施,将12342的投诉及整改、处理情况引入,并逐步将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矿山资源招拍挂等专项监察纳入统一监察监督管理,进行绩效评估。

    3、稳步推进,注重实效。在稳步推进的同时,注重实效,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人民群众,促进廉政建设。网上在线办理虚拟大厅、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办理同步推进,两腿并行。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服务类事项网上在线办理分步实施。对于只涉及一个部门的所有单项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2008年内实现50%,2009年实现100%网上在线办理。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并联或联合审批事项,2008年先行试点,重点建立工业项目、工商注册登记、房屋建筑等面向企业服务事项的网上并联审批,采取主办部门牵头,主办部门统一收件(一套原始资料及电子文档),分发其它协办部门,联合踏勘、在线并联办理、一单清缴费、综合验收。2009年实现50%以上的并联、联合市州项目在线办理。

    4、加强管理,万无一失。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内外监管监督。周密部署,确保万无一失。

   (三)建设任务

    1、全面清理全市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服务类事项

    集中时间,对照国务院、省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逐一清理,按照在线公示和表格下载、在线受理、在线办理和在线反馈等三个层次的在线办理程度,分别确定具体的项目,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前置手续、优化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创新运行机制。所有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审批时限压缩50%以上;所有审批事项的管理全部进入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平台,任何部门不得绕过该系统平台设置审批业务。

    对保留的事项,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类三种类型进行分类,确定实现网上申办的项目、全部实现网上在线审批的项目、部分实现网上在线审批的项目等的范围,并确定网上申办和网上在线审批的流程。按照事项名称、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设定依据、审批条件、申请资料、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审批决定机关、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审批表格、年审或年检、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等十四个要素进行规范,在全市范围内形成统一的标准和名录,并在“中国·衡阳”党政门户网站和各单位子网站上公布。

    2、建设网上虚拟办事服务大厅

    依托中国衡阳党政门户网站,建立网上虚拟办事服务大厅。对于公众和企业,可以通过该大厅,实现办事程序查询、政策法规咨询、资料表格下载、审批材料申报、办理结果反馈和违规投诉举报等六项主要功能。对于行政责任人,通过该大厅,实现在线答疑、实时受理、任务查询、材料预审、并联办理、统计分析、即时催办、信息发布等八项功能。对于行政监察部门,可以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平台,对全市行政事业部门的日常行政行为和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开展现场监控、在线监督、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决策辅助等。

    3、建设跨部门的内部审批工作平台

    以现有的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为基础,完善安全基础设施,建立联接各办事大厅、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的审批网络体系和内部审批系统。审批网络体系与互联网隔离,只在市党政网控中心通过网闸,与中国衡阳党政门户网站交换数据。各部门联入审批网络体系的局域网,与互联网物理隔离。内部审批系统为各部门共用一套,以电子政务统一平台为依托建设全市统一的审批平台,并设立一个集中式的审批数据库。预留短信、电子邮件接口,审批系统自动向审批工作人员分发短信、邮件,提醒告知审批事项信息、通知、预警信息等。审批系统可同时受理网上在线申报和办事大厅窗口录入申报。

    4、建设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

    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与网上审批一起部署、一起实施,同步建设。实现对行政审批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监察、跟踪、投诉处理、绩效评估等功能。监察部门可对市直各部门及各县市区的许可服务事项,从事前的政务公开,到事中的预警纠错、实时监察、绩效评估、联审监督、专题监察,到事后的投诉举报、质量反馈等,实行全面全程的监督监察,并对超期办理和违规办理行为即时发放红黄牌。各审批部门相关机构或人员可以利用该系统对本部门的审批行为进行在线监管。

    5、建设6个大厅的视频监控系统

    建立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中心设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可监控6个办事大厅及重点部门,市委市政府领导、监察局等部门和人员可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各办事大厅的工作秩序、工作环境和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实时视频监督。

    6、建设RA管理中心

    为保障申办数据、审批系统和数据的安全,依托全市电子政务统一平台现有设备,与湖南省CA中心共同建立湖南省CA中心的分中心(衡阳RA管理中心)。同时,引入电子印章功能,满足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全流程办理的需要。

    衡阳RA管理中心,为自收自支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归口湖南省CA中心和市信息化办双重管理,负责系统管理维护,免费为全市公务人员发放CA证书,面向社会发放涉及电子政务业务的CA证书。

    7、推进办公自动化系统及市民卡

    为与省里接轨,更好地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利用全市的电子政务网络和审批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全市各部门的网上协同办公、公文流转、公文处理等功能。同时,为更好实施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服务,适时启动市民卡项目建设。

    三、组织领导

    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在线办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为了协调行动,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衡阳市推行网上在线办理和电子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另行下文。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市直各部门要建立相关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并报市推行网上在线办理和电子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职责分工

    衡阳市推行网上在线办理和电子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衡阳市推行网上在线办理和电子监察工作的日常管理,根据政府确定的网上在线办理和电子监察的总体方案,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各部门网上在线办理和电子监察工作方案进行审查、审定,并做好工作监督和考核。

      市信息化办:负责总体技术协调和技术实施工作,负责“二站二平台”(中国衡阳党政门户网站、政务审批服务大厅网站和全市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全市统一的内部审批平台)的技术改造和筹建工作;负责网上在线办理和电子监察网上审批平台的技术方案设计、论证及实施工作(包括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的起草、软件及设备招标、软件开发、各部门互联互通的网络环境和服务平台建设);负责网上办事数据资源的整合维护工作,对需在主网站更新的信息进行监督,确保网上办事系统信息的时效性、权威性、严肃性;保障网上虚拟服务大厅、审批平台系统、全市审批网络的安全和稳定运行。会同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搞好各部门人员操作培训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服务类项目网上在线办理的电子监察工作,拟定网上在线办理的公示、管理、监察、奖惩制度,制订全市行政监察和行政效能考核的主要指标体系和参数;负责电子监察软件系统的日常使用,通过网络进行行政行为监察和效能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问题进行查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在线办理的考核评估工作。

    市法制办:负责审批事项的程序优化工作,对目前存在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服务类项目,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确认各事项的执法依据、审批流程、时限、权限、表格等十四个要素,逐项进行优化和进一步规范,使之流程更加科学、符合逻辑、能够满足网上审批的技术要求,并在网上公布。

    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网上在线办理系统及各政务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系统软件项目参数设置、调整、统计分析,负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全流程监管。会同市监察局对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管理。

    市物价局:根据法制办清理的事项,负责对行政事业、服务类收费项目的清理和标准的核定。

    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工作经费、项目实施经费,保障实际经费需要,对招投标工作、政府采购、经费使用等进行监管。

    具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或服务类项目职能的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网上办理事项信息公开的规范电子文本,包括办理事项、审批依据、审批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以及有关表格样本和材料范本等十四个要素;按照“积极、稳妥、高效”的原则,负责制定本部门网上审批项目工作进度计划;负责本部门网上办理事项信息的审核和日常更新维护,根据最新要求及时修改、调整相应信息;负责制定网上申报事项的初审、审核、复审、批复、告知等流程并严格按程序操作;明确网上在线办理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公开联系电话及投诉方式;建立信息上网审核审批制度,明确责任和程序;配合项目承建方和有关部门的需求分析调查、调研,组织所有相关人员参加操作培训;在市信息化办的指导下,建立完善本部门的网站和局域网,购置必要的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

    五、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深化网上在线办理和电子监察工作作为贯彻市委解放思想、促进发展的改革突破点来抓,作为事关投融资软环境的大事来抓,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思路上来,市直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县市区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按照确定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指定专人配合,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要统一标准规范。市信息化办要把好统一标准关,与系统开发商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数据交换标准,规范行政审批系统主要业务流程的数据采集。市县两级及各部门要采用统一的标准和接口:已自建电子审批业务系统的部门,要在200811月底前,依托电子统一平台,按统一的数据接口标准,将本单位审批业务系统与全市审批系统对接,完成办事项数据的实时传送,确实不能建立数据接口的项目,采取二次数据录入的方式。尚未自建电子审批业务系统的部门,原则上不再另行单独建设,直接利用全市审批平台系统实现网上在线办理;确实要单独建内部审批业务系统的,报市信息化办审定并要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实现对接和数据传送。

   (三)要明确分工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各自分工和职责,搞好沟通交流,努力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全市推行网上在线办理和电子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业务指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在统一规划的原则下协助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市信息化办要制定标准规范,进一步强化对各部门信息化及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的审核、监管和验收。没有完善的局域网、电脑数量不够的单位,可以采取单位所有审批事项的全流程放在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窗口进行在线办理,或将所有各科室、机构的审批功能集中到一个职能科室(部门),设立专用电脑,联入审批网络体系,设立首席代表,专人进行在线办理。

   (四)要加强宣传培训。要重点培训企业熟练运用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报;广泛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运用网上在线办理服务平台;培训市直部门和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熟练使用网上在线办理服务系统进行审批,制定公文流转可追溯制度,防止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五)要强化财政保障。要加大对网上在线办理和电子监察系统的资金投入,保证门户网站和市直部门、县市区网络建设和维护经费,确保网络通畅。市网上在线办理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日常维护所需经费由市财政统筹解决,县市区的网络、系统建设和日常维护经费由各县市区财政统筹解决,市直各部门网络建设改造和日常维护所需经费由各部门安排解决。

   (六)要健全监管制度。为确保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后,能真正发挥便民、高效和监督、监控的作用,市监察局等部门要牵头制定《衡阳市网上在线办理和电子监察使用和管理规定》、《衡阳市网上在线办理和电子监察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监察绩效评估标准,对各单位的行政效能进行考核,定期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量化评估,并以多种形式定时向政府、公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作为对部门行政效能考核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部署实施阶段

    1、召开动员大会(20081010前)。安排部署全市全面推行网上在线办理和电子监察工作,县市区长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递交责任状。

    2、项目梳理(20081015前)。对所有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梳理流程确定实行网上审批的项目,对申报材料尽量简化为表格,对审批流程细化到环节,对审批过程明确到审核、签批每个责任人。

    3、项目需求调研(20081020前)。市信息化办将梳理、优化好的项目和流程数据上网,组织技术力量现场调查了解市直各相关部门的设备、网络、网上办公、行政许可项目及非行政许可项目及其流程等现状情况,并与项目承建单位进行用户需求调查分析。

    4、技术研发和硬件配备(20081025前)。在项目梳理的基础上,市信息化办会同软件开发公司,编制并完善深化网上审批技术解决方案和合同,进行技术研发;协调相关部门、安全认证部门,做好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系统等产品的采购,以及相关硬件设备的选型与采购,实施网络的技术对接。

    5、数据中心建设(20081030前)。依据中心实际业务需要以及县市联动的实际数据流量,合理编制数据中心建设解决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进行公开招投标。

    6、系统试运行(200811151225)。测试系统各功能的完备性,纠正系统存在的错误,完善不足之处。各部门工作人员熟悉操作流程,逐步适应网上在线办理的环境,形成氛围。并在全市各种媒体上进行宣传、发动、推介。

    7、系统正式投入运行(20081225)。1215,由项目承建方适时提出验收申请,组织和邀请省市相关部门进行项目初验。1120前,市监察局会同相关部门拟定相关制度措施,并由市政府批准发布。1225举行系统正式运行、开通仪式。

    8、业务推介和人员培训(20081130前)。组织首期推行网上审批的县市两级相关部门人员和企业操作人员,开展网上审批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网上申报、审批操作的应用水平和熟练度。2009415起正式试运行。

    (二)完善提高阶段

    1、督促检查(20081230前)。由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信息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共同对首批推行网上审批和试点县市区和市级联网的部门及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完善、提高,巩固改革成果。

    2、系统完善、扩展(20091月至12月)。利用全市性的电子政务网络和审批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办公自动化系统,整合国库集中支付等应用系统;启动市民卡项目建设。

   (三)推广应用阶段

    对进驻中心其他部门及审批项目进行改造,分期分批全部推行全程式网上审批,分期分批建设完善网上审批信息资源库,拓展县市联网的范围,实现县市2009年年底全部联网,将网上申报推介到广大企业和群众。

    时间安排:200912月底前完成

  

    附件: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图、流程图

 

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图、流程图

网上虚拟办事服务大厅功能图

 

   

 

 

责任编辑:肖胜华 编辑时间:200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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