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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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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


   
    2008年常委会工作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一)常委会会议议题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批准200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十一五”规划前两年执行情况及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全市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全市计划草案的报告。
    7.听取和审查2008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业园区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
    1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文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1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
    1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情况的报告。
    1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污染源普查情况的报告。
    1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江六岸”风光带建设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1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的报告。
    17.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
    1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
    19.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二)主任会议议题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抗冰救灾和灾后重建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物价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档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农业技术推广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农村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关于执行缓刑制度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跟踪督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二、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主线,加强监督工作
    1.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活动。
    2.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3.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搞好执法检查,配合上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搞好执法调研和法律草案征集意见工作。
    4.深入开展“衡阳环保世纪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
    5.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6.依法开展司法监督,完善司法监督制度。
    7.依法行使好任免权,加强任后监督。
    8.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做好信访件的交办、督办和转办工作。
    三、以中央九号文件精神为依据,做好代表工作
    1.坚持常委会领导走访代表制度,做好在衡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市人大代表的联系和服务工作。
    2.坚持和完善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定期为人大代表订阅和寄送有关刊物资料,及时向代表通报人大工作情况。
    3.搞好新一届省、市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
    4.组织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
    5.做好督促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工作。
    6.开展评选表彰优秀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代表议案建议先进承办单位活动。
    7.指导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抓好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和开展代表小组活动。
    8.组织和引导人大代表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积极发挥作用。
    四、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为重点,抓好自身建设
    1.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学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
    2.围绕常委会会议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
    3.以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为重点,抓好机关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4.抓好地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理论研究,总结推介基层人大工作的新经验。
    5.搞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常委会领导调研和委室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新闻宣传。
    6.加强与上级人大、兄弟城市人大的工作联系,加强对县市区人大的工作联系与指导。

录入者:cping 录入时间:2008-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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