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公告
(2006年12月20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唐 斌为衡阳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李安元为衡阳市文化局局长;
黄荣葆为衡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雷志琦的衡阳市经济委员会主任政务;
谭明生的衡阳市文化局局长职务;
肖启俭的衡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王 毅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曾 萍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贺要生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免去:
甘昭东的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李云春的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