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培训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国初参加培训学习并发表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解生主持培训。雷良玉、李远福、彭仁昌、王芳富、石正宏、左慧玲等市人大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开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平,市政府办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参加培训。
胡国初指出,深入贯彻实施好监督法,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监督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处理好加强人大监督与维护党的领导的关系,要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处理好加强人大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工作的关系,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处理好充分发扬民主与集体行使职权的关系。
胡国初强调,人大常委会作为监督法的执法主体,要切切实实依法履行好职责,大力推动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他要求大家勤于学习,勇于实践,改进作风,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提高监督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