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总结表彰暨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动员会上的讲话
徐 明 华
(2005年7月12日)
(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这次全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总结表彰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动员大会,是着眼衡阳长远发展,推进三个文明建设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刚才,国初同志对前段创建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对下阶段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2003年以来,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活动,宣传发动轰轰烈烈,综合整治扎扎实实,市民素质明显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明显增强,去年已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城市称号。市委对过去两年多时间的创建工作是满意的,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在此,我代表市委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为衡阳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付出艰辛劳动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和全市人民表示衷心感谢!
下面,根据市委常委会的安排,我着重就下阶段如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问题讲几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的重大意义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这个目标既令人鼓舞,又任重道远,我们要从实现衡阳在“一点一线”地区崛起的战略意义上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是推动衡阳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平台。城市发展的竞争很大程度上是环境的竞争,说到底就是文明的竞争。良好的基础设施,整齐洁净的市容市貌,文明礼貌的语言行为等,是一个城市、一个地方凝聚力、吸引力、生产力的生动体现。当代世人瞩目的一批国际国内名城,如新加坡、上海、大连、青岛、深圳、张家港,包括省内长沙、岳阳、常德等地的发展经验,无不证明了这一点。2003年以来,我市大力开展争创省级文明城市活动,提升了城市文明程度,也为衡阳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衡阳这两年经济增长很快,社会各项事业实现了全面进步,与文明创建是分不开的。随着衡阳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城市化步伐加快,更多的人流物流涌入衡阳,特别是要实现衡阳在湖南“一点一线”地区崛起,保持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更需要我们加强文明创建工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宽广的平台。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识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就是抓经济社会发展,就是服务中心工作,就是突出“第一要务”。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是努力构建和谐衡阳的内在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和奋斗目标。构建和谐社会,从根本上说应该着眼于人,坚持以人为本。因此,当前要紧紧围绕人这一核心和主体处理好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关系,保证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环境等各个层次结构中的各个要素之间的协调和发展。既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激励其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贡献力量,又要一切以改善人的生存条件,提高人的物质生活、政治生活、精神生活的质量和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及自身发展的需要。我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与构建和谐社会是相统一的。文明是和谐的应有之义,是和谐的内在要求。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衡阳,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努力建设文明衡阳。只有创建更高层次的城市文明,才能更好地支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共同进步,才能更好地引导人民群众正确处理局部和全局、当前与长远、经济与社会、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使局部利益自觉服从全局利益,当前利益自觉服从长远利益,全市人民都自觉服从和服务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大局,从而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是巩固发展文明创建成果的客观需要。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在省级文明城市考核验收中以总分第一的成绩夺得桂冠。但是我们要看到,文明无止境,创建无止境,创建文明城市绝不能坐享其成,退一步可能一泻千里、前功尽弃。因此,我们不能躺在过去的成绩上过日子,而应树立新的目标新的追求,巩固成果,再登新高,由省级文明城市向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推进,再向全国文明城市目标迈进。围绕这个目标,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市民,要统一思想,上下一心,自我加压,奋力拼搏,积极投入到“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活动中来,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的热潮。
二、要准确把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的基本要求
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要与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衡阳建设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集中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实现经济加速提质强后劲结合起来,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基本要求。
(一)要坚持以人为本,重在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提高人的素质,文明城市创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民素质的提高和人才资源的开发。近年来,衡阳的城市建设有很大发展,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然而,不文明现象依然存在。如垃圾乱倒、摊担乱摆、夜市乱设、车子乱停乱行、杂物招牌乱挂乱立等现象,不爱护公共设施、不遵守交通秩序、不讲究公共卫生、不使用文明用语、不维护社会公德等现象还一定程度地存在。这些问题从根本上说还是市民素质的问题。城市的硬件建设是一个重要方面,但是,城市人的精神面貌、价值观念,特别是思想文化道德方面的修养,这是最根本的东西,是一个城市的灵魂。因此,全面提高市民素质、加强对市民的文明素质教育仍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当务之急,应切实摆上各级各部门的议事日程。提高市民素质关键在于加强教育。要重点抓好学校学生、基层干部、个体经营户和社区居民的素质教育,通过开展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明素质宣传教育活动,督促广大干部群众自觉讲文明、树新风,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要坚持从娃娃抓起,大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着力培养“四有”新人。要突出抓好外来人口、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教育,改变不文明行为。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文明宣传教育,传播和引导文明。通过努力,在全市培养和形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秩序、讲科学、讲诚信的风气。
(二)要坚持建管结合,强化管理。衡阳的城市建设步伐必须加快,力度必须加大,质量必须提高。用一句话来说,就是要卧薪尝胆抓建设,从高从严抓管理。要集中力量抓好衡州大道、白沙大道、衡大高速、东外环线、松木工业园和白沙洲工业园、衡阳师范学院和湖南工学院“两院”搬迁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推进背街小巷改造、污水处理工程等事关群众生活质量的市政工程,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创建文明城市离不开科学规划、加大投入的城市建设,更离不开规范化、经常化、法制化的城市管理。城市管理人人有责。要树立每个单位都是城市管理的责任部门、每个市民都是城市的管理主体的理念,把城市管理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位市民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落实到每一项工作环节之中。要建立一套高效的管理机制和健全完善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城区、街道、社区和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使城市管理进入良性循环轨道。要进一步落实《衡阳市城市管理处罚规定》,对一些不文明行为坚决依法处罚,用法律法规规范和督促市民讲文明、树新风。要以有序的日常管理取代零乱的突击管理,以刚性的制度管理取代弹性的人治管理,以有效的动态管理取代被动的静态管理,坚持大小并重,法德并重,推动城市各项管理工作。
(三)要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人民群众是创建工作的主体。没有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支持,创建工作无从谈起。只有把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社会各方面力量调动起来,创建工作才能获得源源不竭的动力。创建文明城市是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实事,是符合人民群众意愿的。我们一定要尊重并大力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精心选择群众喜闻乐见的创建方式,发动群众自觉参与,使不同层次的群众在创建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在参与中实现思想的升华、道德的养成、行为的规范和素质的提高。服务群众、为群众谋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说到底就是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想,努力解决与群众关系密切、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创建工作要始终考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心系群众,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做起,为群众多办好事。
(四)要坚持大胆创新,形成特色。创建文明城市,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可循,随着经济的发展、形势的变化,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文明创建的内容和方式也要不断加强探索创新。这就要求在创建工作之中,必须加强学习研究,善于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新路,使工作既具有连续性,又富有开拓性。同时,要不断积累衡阳的经验,形成衡阳的特色。衡阳是历史文化名城,人文荟萃,风光旖旎,是湖南省第二大城市和湘南区域性中心城市。我们的文明创建要大力开发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努力形成自己的特色,要使城市文明立足于一个有名城文化品位和深厚内涵的较高起点。这是几年来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体会,也是今后需要进一步着力的方向。
三、切实加强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领导
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通力协作,狠抓落实,健康有序地推进文明创建工作。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明确领导责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任务很重,压力很大,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策划,扎实推进,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大力支持,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一以贯之重视这项工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组建相应的创建工作班子,确定专人专抓,真正做到有人领导、有人组织、有人检查落实、有人负责到底,克服在创建工作中各自为政、互相推诿的现象,把各项创建活动统一到创建文明城市这个目标上来;要根据创建内容的需要,充实创建责任成员单位,建立环环相扣的指挥调控系统和责权结合的工作机制;要层层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到单位、到基层、到人头,做到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齐抓共管的目标责任体系。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通力协作配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不是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事,需要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各个部门通力配合全力支持。财政部门要为文明创建给予有力的财力支持;发改委要重点规划、关注和实施文明创建项目;建设部门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硬件环境;政法部门要打造平安衡阳,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文化部门要广泛组织群众文化活动,保护和建设好文化设施,提升城市品位;教育部门要着眼于“文明素质教育从娃娃抓起”,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青妇等群众团体要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实践;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中央、省驻衡单位和驻衡部队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力量,共享“文明城市”的成果,也要大力支持和主动参与。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四个城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与创建工作紧密相关的环卫、交巡警、城管等职能部门要把创建工作作为重中之重,重点研究,重点整治,重点落实。要着眼于城市的净化、交通的序化、秩序的优化,下决心解决乱丢乱吐、乱倒乱扔、乱停乱行、乱摆乱设、乱写乱画等难点问题,整治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立交桥、车站、码头以及过去管理工作的盲区、死角等重点区域,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检查落实。
(三)文明创建办要加强督查落实。在整个创建活动过程中,检查督促是一个重要方法。市创建办、市文明办作为创建活动的协调机构,要根据创建工作方案和目标责任要求,对创建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把经常性的督查与集中性督查结合起来,把专项督查与全面督查结合起来,把错位督查与重点督查结合起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问题不解决,督查不罢休。要注意把检查督促与奖惩挂起钩来,对于在创建活动中工作积极、成绩突出、市民满意的区、部门、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力,甚至给全市创建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市民不满意的区、部门、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同志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是一项促进发展、凝聚人心的重要工作,是一项关系民生、顺乎民心的浩大工程,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昂的工作姿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让“文明雁城”的这张名片更加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