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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13 15:09      来源:衡阳市人大委员会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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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12日在衡阳市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经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市中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市中院刑一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7495件,审结和执行各类案件34256件,同比分别上升28.5%、20.1%。其中,市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616件,审结和执行各类案件7223件,同比分别上升34.2%、35%。

  一、紧扣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

  ——主动加强司法应对。市中院出台了《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指导审判实践。全市法院共审理和执结相关案件877件,一批矛盾尖锐、利益主体多元、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开展服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专项审判活动,审理涉及重点工程纠纷案件161件,批准实施司法强拆案件4件,为重点工程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努力服务企业改制,审结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案件7件,优化了资产配置,为企业轻装上阵奠定了基础。

  ——加大金融债权司法保护力度。全市法院共审结涉及金融纠纷、民间借贷、中小企业融资等案件3854件,涉案标的30.6亿元。市中院按照市委的要求,支持市政府做好衡阳农村商业银行的筹建工作,成立了专门的合议庭,共审理专项案件81件,清收金融债权1.29亿元。加大金融纠纷案件调解力度,化解银企矛盾。如建设银行与耒阳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案,涉案标的一个多亿,市中院从立案当天就组织双方进行协调,2天时间调解结案。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入开展大走访和送法下乡等活动,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加强诉调对接,诉前调解案件1200余件,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对53名未成年被告人依法判处非监禁刑,占判刑总数的37%。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135人依法裁定不予减刑、假释。认真落实中央和最高法院关于特赦的规定,对一批符合条件的罪犯依法予以特赦。深入推进司法公开,通过视频直播庭审19次,上网公开裁判文书18186份,发布布告近10万张,提升公众法治意识。

  二、履行审判职责,维护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631件,判处罪犯4646人。依法审理备受社会关注的周跃飞等4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一审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16人。依法惩处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等犯罪案件576件706人。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98件921人。依法惩处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犯罪,审结传销、走私、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129件249人。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案件5件5人。坚持铁腕反腐,审结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108件132人,省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周昌贡、省司法厅原副厅长万传友、岳阳市委原常委、副市长陈四海因职务犯罪被依法惩处。依法推动刑事被告方对受害方的经济补偿工作,部分刑事案件受害方得到较多经济补偿,被告方因此得到谅解被依法从轻处罚,既实现了公正司法,又化解了社会矛盾。

  ——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9936件,同比上升28.4%,结案标的63.96亿元。注重维护平等、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抚养和继承等案件6271件。审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道路交通、医疗、工伤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134件,劳动争议案件797件,环境资源案件18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此类案件77件。依法保护农民权益,审结土地承包流转、土地征收补偿、林权转让等涉农案件355件。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审结买卖、租赁等合同案件9142件。推行小额速裁便民机制,审结小额诉讼案件169件。南岳区法院成立旅游速裁法庭为民解忧,被评为全省十大最具影响力法治事件。加大调解力度,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42%。

  ——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509件,判决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的40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通过指定管辖、提级管辖、交叉审理等措施审理案件12件。强化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市中院审结的行政案件中,行政首长出庭率达31%,较上年上升21%,“告官不见官”的现象有所改善。加强对行政非诉案件的审查与执行,依法审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962件。针对立案登记制实施后行政案件增多的情况,市中院与市政府法制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举办了“土地房屋征收及司法强拆”培训班,同时加大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三、坚持司法为民,回应社会关切

  ——着力解决“立案难”问题。全市法院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增强力量,增设立案窗口,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全市法院当场立案21858件,当场立案率达98.6%。为特困和弱势群体开通“绿色立案通道”,一年来共减缓免诉讼费800余万元,指导当事人通过申请法律援助完成诉讼,确保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着力解决“积案多”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久拖不结的问题,全市法院开展了“清理诉讼积案百日会战”专项活动,对2015年1月以前的诉讼积案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通过扎实有效的措施,全市法院共排查出未结案件923件,已结案830件,占90%。同时,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对所结案件全程跟踪到位,防止了边清边积现象的发生。

  ——着力解决“财产保全难”问题。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按法律规定要提供相应的资产担保,很多当事人无法提供足额资产进行担保,致使财产保全无法进行,难以保证判决生效后的顺利执行。针对此情况,市中院创新工作方式,出台了《财产保全担保公司担保管理办法》和《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担保管理办法》,由符合条件的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担保,减轻保全申请人的经济负担,有效解决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难的问题。

  ——着力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全市法院共受理涉诉信访案件374件,化解324件,息访率达到86.6%。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依法解决问题。如鄢某、胡某与刘某合伙纠纷案,上访近十年,市中院启动再审程序,最终调解结案。开通远程视频接访室,为当事人预约上级法院远程接访35起。如段某等14人行政申诉案,市中院安排其与最高法院视频接访2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着力解决“两庭”建设滞后问题。因经费困难,全市基层法院“两庭”建设进展缓慢。市中院把“两庭”建设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督促全市法院加大建设力度,目前基层法院新建的9个审判法庭面积9万余平方米,投入资金2.3亿元。其中雁峰区、石鼓区、衡阳县三家法院的审判庭已投入使用。

  四、加大执行力度,树立司法权威

  ——完善执行机制。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6468件,执结标的43.6亿元,执结率达69%。突出机制建设,建立了执行指挥中心,初步构建了以信息化平台为支撑的统一指挥、协调联动执行工作机制。市中院推行执行责任倒逼机制,发现未依法执行的,及时追查承办人责任。进一步强化执行抗干扰机制,通过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式提升执结率。

  ——强化执行举措。加大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查控力度,与银行、公安、国土、房产等单位建立了点对点查询机制,共查询执行信息20.7万余次。开展“百日执行大会战”活动,期间共执结案件2001件,是上年同期的2.6倍。对涉党政机关的5起执行案件加大了协调力度,有2件得到了执行,另外3件达成执行和解。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共司法拘留81人,罚款132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人,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全市法院均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机制,在电视、报纸、网络和繁华地段公布失信被执行人4551人,禁止其乘坐飞机、高铁、软卧,限制其金融贷款、办理信用卡业务,向有关机构建议不得让其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345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兑现了执行款9331万元。如某房地产公司欠款不还,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为挽回商业信誉,在公布后的第三天就主动履行了执行义务。

  五、增强监督意识,提升工作水平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对立案登记制工作等审议意见,及时报告落实情况。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活动,报告重大案件审判、执行等工作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及时回应代表关切。

  ——广泛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参与司法巡查、专题调研等活动,认真办理政协提案。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办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26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11件。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一审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80.3%。加强与民主党派、司法监督员、律师的联系,认真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不断强化审判监督。市中院加强审判监督,发挥二审、再审功能,审结二审和再审案件2339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638件。加强审判管理,缩减近三分之一的考核指标,减轻法官的办案压力。完善审判质效评查机制,开展“庭审评查和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共评查案件759件,评查庭审25场。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注重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宗旨意识,坚定法治信仰。开展一系列的创建活动,全市基层法院全部进入市级文明单位行列,雁峰区法院、衡山县法院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形成正面导向,一年来,全市法院13个集体和41名个人受到上级表彰。

  ——突出司法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78期1200人次。其中市中院举办培训班16次,邀请省法院资深法官授课,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通过轮岗交流、案件点评、学术讲座等活动,帮助青年法官成长。开展办案能手和服务标兵竞赛活动,增强法官化解矛盾的能力。开展庭审竞赛、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提高法官的办案水平,全市法院共有12个案例被最高法院、省高院评为优秀案例。

  ——抓好司法廉政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开展审务督察26次。开展司法巡查,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发现了一批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办力度,全年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件6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这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有待缓解。这些年来,特别是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法院的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法官办案压力很大,人员流失、法官断层等问题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导致案多人少的矛盾加剧。二是队伍素质有待提高。部分法官素质不能适应司法改革的需要。少数法官作风不正、能力不强,效率不高。个别法官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严重损害了法官形象,影响了司法公信。三是执法环境有待改善。“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仍比较突出,聚众扰乱法院机关工作秩序、扰乱法庭秩序、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威胁侮辱法官等情况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将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打算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升自身建设水平,为推动衡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刻领会和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好审判执行工作。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更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好司法职责,更好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实现我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

  二是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守法律底线,严守法定程序,严格裁判标准,防止冤假错案。依托信息化手段,对审判执行活动实行全程跟踪、动态监控,切实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确保文明、公正司法。加强审判管理,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坚决打击暴力恐怖等严重刑事犯罪,坚决打击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扰乱国家机关秩序、扰乱法庭秩序等违法犯罪,维护法治权威。

  三是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不断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大力推进“两庭”建设,改善诉讼服务条件,全面开通“12368”诉讼服务信息平台,减轻当事人诉累。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公开,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切实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健全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强化执行举措,努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四是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全面落实司法改革举措。司法改革即将在全省法院铺开,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干警放下思想包袱,积极投身司法改革大潮。全力配合推进人财物省级统管,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努力实现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逐步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全面落实各项司法改革举措,逐步完善司法责任制和法官职业保障机制,缓解案多人少、人才流失等问题。

  五是牢固树立清廉意识,全力打造过硬法官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岗位历练,促进全市法官司法能力不断增强。继续开展司法巡查,持之以恒地改进司法作风。全面落实最高法院关于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等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六是牢固树立监督意识,扎实推进工作科学发展。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络机制,主动向人大汇报法院工作重要事项,邀请人大代表实地调研、临案听审,指导法院工作。及时办理代表建议,认真负责地向人大报告工作,全面执行人大决议。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争取各方支持,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永恒的追求。我们决心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推进“法治衡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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