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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财政局局长秦振衡作关于衡阳市2016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08 00:00      来源:衡阳市人大委员会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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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衡阳市2016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1月5日在衡阳市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衡阳市财政局局长 秦振衡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6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2016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各级财税部门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税费改革减收等困难,勤勉务实,锐意创新,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

  一般公共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7.96亿元,比上年(下同)增加15.8亿元,增长6.03%。其中地方收入完成204.67亿元,增加14.32亿元,增长7.52%;上划中央收入完成56.94亿元,增加0.52亿元,增长0.91%;上划省收入完成16.35亿元,增加0.96亿元,增长6.2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41.36亿元,增加49.49亿元,增长10.06%。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3.78亿元,减少1.01亿元,下降1.07%。其中地方收入完成59.72亿元,减少3.08亿元,下降4.91%;上划中央收入完成27.28亿元,增加1.6亿元,增长6.23%;上划省收入完成6.78亿元,增加0.47 亿元,增长7.51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9.13亿元,增加1.45亿元,增长1.23%。

  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9.31亿元,支出完成145.62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2.48亿元,支出完成93.08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26亿元,支出完成14.69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 500万元,支出完成500万元。

  政府债务。2016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376.09亿元,其中市本级216.22亿元,没有超过省财政厅规定的限额,风险整体可控。

  预计全市及市本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数据是根据快报数汇总的,在地方财政决算汇编后将会有些变动。

  (二)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根据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要求,市财政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财政收入保增长、财政支出保民生、财政改革保利益、财政运转保高效”的思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民生保障机制,强化预算收支管理,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一是加大企业支持力度。全市安排工业发展资金7.65亿元,支持和引导企业向创新驱动等方向发展,全市高新技术产业、高加工度产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到9.7%和39.4%。市本级安排市农业科技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0.5亿元,引导银行融资向小微企业倾斜。二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落实各类减税降费政策,全年为企业和社会减负15亿元以上。三是保障重点项目资金。市本级投融资公司到位融资资金316.55亿元,增长25.66%,支持来雁新城、滨江新区、衡山科学城等一大批重点项目建设。四是注重开放型经济建设。市本级安排开放型经济发展资金1.5亿元,支持开放平台建设、外贸发展等。五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全市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补助、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等上级资金共526.81亿元,有力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2.完善民生保障机制,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全市民生支出379.66亿元,比上年增加48.3亿元,占财政总支出比重达到70.13%。一是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全市拨付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2.85亿元,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7.92%,医疗保险支出25.06亿元,262.42万人次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实现企业养老保险“十二连调”,人均月退休工资提高到2135元;发放低保金、五保供养资金8.11亿元。二是严格落实惠农政策。全市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惠农补贴16.77亿元,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26亿元;市本级安排1.32亿元,用于新农村建设、水利建设和农业公共服务等,安排2000万元支持精准扶贫。三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市安排各类资助资金近3亿元,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程资助体系;从2016年开始,将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惠及77.61万名学生。市本级安排5000万元奖补资金,继续支持化解城区大班额“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目前城区小学一、二年级班额基本控制在50人左右。四是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市本级安排城市维护资金5.3亿元用于改善城市面貌,安排“三清三建”资金3.49亿元,对中心城区所有社区进行改造;市区两级安排社区经费7000万元,在安排每个社区10万元惠民资金的基础上,将运行经费从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取消城区出租车特许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清退有偿使用费4199万元。五是积极促进就业。全市通过安排财政贴息资金撬动银行发放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4.19亿元。市本级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00万元,支持残疾人就业;设立就业扶持资金,用于创新创业项目工程奖补、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扶持等支出。

  3.强化预算收支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提高收支效益。积极推进综合治税平台建设,初步建立了城区综合涉税信息系统;健全各级征收部门统筹联动的管理机制,强化税收征管服务;增强财政资金统筹能力,继续压缩一般性开支,集中财力用于亟需支持的重点领域;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防范债务风险。组织开展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全市争取置换债券215.77亿元,比上年增加151.51亿元,增长235.78%,极大缓解了全市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市本级安排偿债资金2.33亿元,确保土地储备贷款、外债转贷等财政统借统还债务按时还本付息。三是加强财政监督。市本级组织政府采购、招投标、专项资金、单位公用经费四个专项检查,开展政府性债务资金和行政事业单位票据检查,举办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培训,营造了规范财务开支、严肃财经纪律的良好氛围。四是规范往来借款管理。建立对外借款回收保证和责任追究机制,市本级收回往来借款10.9亿元,余额比上年压缩60.35%。五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政府采购内控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工作流程,强化监督机制。市本级政府采购规模比上年增长22.8%,节支率7.93%。六是严格财政投资评审。市本级出具评审报告531份,评审资金总量93.1亿元,审减资金28.37亿元,核减率30.47%。

  4.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一是完善部门预算体系。所有市直部门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等全部编入部门预算,统筹使用。二是推进预决算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按要求公开;教育、社保、医疗、卫生、农业等98项重点民生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三是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覆盖。市本级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位306家,覆盖率100%;2016年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比例达到95%以上。四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成“营改增”改革信息移交、收入调库等工作;理顺园区与城区财税管理体制,将城区搬迁至工业园区的35家工业企业实行税收属地征管。五是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出台《市属投融资公司融资资金及财务成本管理办法》和投融资管理实施细则,对投融资公司的预算编制、项目招投标等进行全面规范管理。六是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市本级清理办公用房总面积41.22万平方米,腾退、封存1.85万平方米。七是积极推广PPP模式。全市储备PPP项目51个,总投资额428亿元。其中市本级启动项目8个,总投资额53.35亿元。八是完成公车改革工作。全市封存和取消公车2851辆,交付处置平台公开拍卖;建立公务用车运行管理平台,所有保留的公务用车全部统一标识。

  2016年全市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速下滑与刚性支出增加的矛盾比较突出,收支平衡压力较大;二是财政资金效益发挥不够充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财政监督管理还需强化;三是政府性债务存在一定风险隐患,投融资公司财务管理还需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2017年,我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建设“五个新衡阳”的奋斗目标,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深化供给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努力培植财源,狠抓财政收入,确保经济稳中有进;推进预决算公开透明,加大预算统筹力度,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民生保障机制,补齐县域经济、工业经济、旅游经济三大短板;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依法理财,强化监督,构建高效、平稳的财政运行机制。

  (二)2017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指标。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全市经济发展计划及财力情况,2017年预算安排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全市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左右。具体指标如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97.43亿元,增长7%。其中,地方收入安排219亿元,增长7%;上划中央收入安排60.83亿元,增长6.83%;上划省收入安排17.6亿元,增长7.6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96.63亿元(不含上级专项追加支出),增长5%。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00.35亿元,增长7%。其中,地方收入安排63.91亿元,增长7%;上划中央收入安排29.08亿元,增长6.58%;上划省收入安排7.36亿元,增长8.66%。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4.06亿元(不含上级专项追加支出),增长5%。

  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72.56亿元,支出安排163.93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3.71亿元,支出安排113.71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5.8亿元,支出安排25.68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 600万元,支出安排600万元。

  政府债务。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规定,市县政府确需举借政府债务的,由省级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代为举借。2017年,我市将在政府债务限额内,积极申报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额度,及时编制使用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关于2017年财政收入预算安排说明。2016年,受宏观经济下行以及减税降费政策影响,我市财政收入增幅明显放缓。2017年,中央确定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经济发展将继续保持新常态。国务院继续实施减税降费,完善“营改增”政策,再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财政收入征管仍面临诸多困难。全省和省本级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地方收入增幅预期在6%左右,考虑到经济发展及财政支出需要,全市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地方收入增幅按7%左右安排,比省预期增幅高1个百分点。

  (四)2017年市本级预算支出安排主要特点。2017年市本级预算支出安排突出了以下特点:

  1.确保基本运转。一是保障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落实上级出台的增资政策,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和增长机制。二是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和公务用车改革资金保障。三是按政策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和工会经费。四是对涉及个人的绩效考核奖、奖励工资、医疗保险、医保铺底、住房公积金等全部按政策列入预算。

  2.支持改善民生。一是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支持力度,安排教育经费11.35亿元,比上年增加1.11亿元,占市本级总支出的12.07%。二是加大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投入,安排经费28.59亿元,占市本级总支出的30.4%,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全部足额安排,不留缺口。三是安排城市维护资金5.6亿元,比上年增加0.3亿元,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

  3.注重补齐短板。一是补县域经济短板。安排农林水支出2.93亿元,比上年增加3561万元;安排投资补偿2亿元,支持投融资公司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补工业经济短板。安排工业发展资金2.35亿元,比上年增加3000万元,支持企业发展;安排科技专项经费7950万元,比上年增加1700万元,支持企业科技研发和创新驱动。三是补旅游经济短板。安排旅游发展资金5000万元,支持旅游业发展。

  4.促进协调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完善以支持发展均衡、资源节约、污染防治、防灾减灾为重点的资金分配制度。安排开放型经济发展资金1.5亿元,支持外经外贸、南岳机场运管等工作;安排安全隐患治理资金800万元;安排偿债资金4亿元,用于财政统借统还债务还本付息;安排信息化建设资金7600万元,比上年增加2300万元,主要用于商事平台、“数字衡阳”、“数字环保”等信息化建设。

  三、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17年,我们将按照《预算法》和经济改革总体要求,积极开源节流,努力改革创新,依法科学理财,确保完成全年各项预算目标任务。

  (一)努力培植财源。一是支持实体经济。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扎实执行减税任务,继续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二是严格预算执行。按照年初预算确定的各项目标,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早投入、早见效。三是稳定政府投资。根据我市项目建设情况,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做好重大项目资金保障;加强项目储备和推进力度,抓好招商工作,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四是推动产业升级。支持新兴产业、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发展动力顺利转换。

  (二)突出保障民生。一是完善投入机制。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创业就业资金引导扶持机制;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落实低保优抚、社会救助、医疗养老等政策;优化教育支出结构,突出支持重点,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健全各项支农政策,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大对农村精准扶贫资金投入。二是支持绿色循环发展。重视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投入,加强污染防治,做好污水、垃圾处理的财政资金保障,进一步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支持新型城镇化和重点特色区域建设,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强化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对资金的使用、安排、效益等进行严格监管。

  (三)加强财政管理。一是规范收入管理。强化收入征管,注重监督检查,实施重点监控,兼顾收入总量和质量。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将存量资金使用与年度预算安排结合考虑,科学配置财政资源,提高公共产品服务质量。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继续开展专项资金、重点民生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等领域资金专项检查,建立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四是完善内部控制。完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采购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内部流程控制。

  (四)深化财政改革。一是深化供给侧改革。结合我市实际,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完善财政支持方式,统筹财政科学发展,做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篇文章。二是深入推进绩效管理。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债务限额管理,适度举借债务;继续开展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减轻当期偿债压力;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四是推进投融资公司改革。严格依法厘清政府债务和投融资公司等企业债务边界,完善和加强投融资公司财务管理,推进投融资公司改革,实行市场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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