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经伟作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03 19:12      来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浏览量:
字体:

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14)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4日在衡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经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和执结各类案件46386件,同比上升7.13%;其中,市中院审结和执结各类案件7690件,同比上升4.34%,收案数与结案数均排名全省第二。

  一、忠实履行职责,服务发展大局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902件,判处罪犯4832人。深入落实平安创建部署,依法从严惩处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涉黑涉恶等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此类案件546件69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152人,占21.81%;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此类案件500件625人;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妥善审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31件47人。被告人蓝华集资诈骗案涉案金额2668万元,受害群众291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严厉打击涉民生权益犯罪,审结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假冒伪劣产品等犯罪案件27件56人;注重环境保护,审结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案件30件55人;高举反腐利剑,依法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60件91人。坚持“宽严相济”和罪刑法定原则,对罪行较轻的被告人依法适用非监禁刑。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办理减刑、假释案件3112件,裁定不予减刑、假释266件。

  ——有效化解民商事纠纷。贯彻新发展理念,出台《关于为服务“五个新衡阳”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市法院审判实践,审结各类商事案件12678件,涉案标的60余亿元。注重金融安全,积极防控金融风险,审结金融纠纷案件500件;依法加强僵尸企业清理,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衡阳市巨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破产、强制清算案件11件;坚持依法化解民事纠纷,共审结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等普通民事案件14026件;注重保护农民权益,审结土地承包流转、土地征收补偿、拖欠民工工资等涉农案件1188件;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制裁侵权行为,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81件;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的纠纷处理,审结土地使用权转让、商品房销售、建设工程施工等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案件784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避免矛盾激化。衡阳利安房地产公司与湖南晶鸿微电子公司、周某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纠纷一案,涉案标的7000余万元,经法院多方协调后得以调解结案并履行到位,实现案结事了。

  ——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依法行政相并重的原则,审结各类行政案件565件,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157件,占27.97%,通过协调和解的方式结案105件,占18.58%。加大对行政执法的支持力度,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73件。改革行政审判方式,对一些重大行政案件实行跨区域交叉管辖或提级管辖,减少不当干扰。通过联席会议制度、通报行政审判工作、选派资深法官授课等方式促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延伸审判职能,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15份。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争取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号召,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3099件,执结标的31亿元。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初步实现远程指挥实时化、执行全程可视化和执行查控便捷化。健全民事财产保全机制,集中办理诉前、诉中和执行财产保全,保全金额44亿元,执行工作向立案和审判环节前移。强化信用惩戒体系建设,通过电视、报纸、微信等多种方式公布失信名单7540余人次,限制其出境、高消费、担任企业高管及申请贷款等行为,其中有445人迫于压力自动履行了法定义务。严厉打击拒执违法犯罪,司法拘留653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25人。

  二、坚持改革创新,提升司法公信

  ——在推进司法改革上下功夫。全市法院选任首批员额法官481名,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568%,未入额法官根据其个人意愿转任法官助理或行政人员。协调推动并落实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工资制度,初步完成人员分类管理。坚持入额必须办案,员额法官人均办案72件,其中院长、庭长办案13825件,占全市结案数的30.38%。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市中院出台《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厘清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的界限,明确了法官、合议庭的审判规则及院长、庭长、审判人员的权力清单。改革裁判文书签发制度,落实“谁审理、谁裁判”“谁裁判,谁负责”,院长、庭长不再签发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法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配合省高院将衡阳铁路运输法院打造成跨行政区划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已批复其管辖地方部分案件,并明确衡阳中院为其对应的二审法院。

  ——在优化审判质效上下功夫。建立法官动态调配机制,按照办案任务量机动调配审判力量,缓解办案任务不均衡现象。对超审限案件、发改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努力提升审判效率。市中院专门成立了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和知识产权保护审判庭,衡阳县等部分基层法院成立婚姻家事法庭,进一步集结专业审判资源,提高审判质效。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修改《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工作规则》,扩大了讨论案件的范围,加强对疑难复杂案件审判质量的把控。完善《审判执行工作绩效管理办法》,明确员额法官办案基数,科学考核法官工作绩效。

  ——在提高信息化水平上下功夫。在初步完成两庭建设的基础上,加大智慧法院建设。全市法院建成科技法庭37个,实现庭审录音、录像、直播等功能,共计同步录音录像庭审2212次。加大投入和指导力度,市中院在全省法院中率先完成历史档案数字化,新受理案件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引入智能文书编写系统、文书纠错系统,从起诉状、答辩状等电子卷宗材料中智能提取案件关键信息,自动生成文书基础模板,让办案更加高效便捷。全市两级法院的科技法庭开庭率、电子卷宗生成率、网上立案数量均位于全省法院前列,市中院被确定为全省电子法院试点单位并被评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先进集体。

  三、立足群众需求,践行司法为民

  ——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全市法院均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打造导诉、立案、诉前调解、判后答疑为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力争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市中院当场立案率达99%。全面提升诉讼服务信息化水平,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通,全年共计接受律师网上立案251起,电子档案查询服务2563人次6900余卷。持续推进财产保全保险担保工作,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解决保全担保难的问题,共计提供财产保全保险担保183 起,标的16亿元。推动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相互衔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年共计缓减免诉讼费1900余万元,解决司法救助资金132万元。

  ——落实司法公开要求。深入推进庭审活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强自媒体建设,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953条,加强人民群众与司法的联系与互动。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全年共计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直播庭审91次,网上公布裁判文书43096份,发布布告30余万份,提升公众法治意识。

  ——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矛盾化解,市中院与保险行业协会达成诉调对接协议,成功调解涉保险合同案件26件,兑现标的300余万元。积极开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市妇联在中院诉讼服务中心专设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办公室,聘请人民调解员进驻,成功调解家事二审案件16件。坚持诉访分离、化访为诉,完善处访工作机制,成功化解11起信访老案。建立律师定期值班接访、代理申诉工作机制,共计有144名律师为300余名群众提供了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成功化解涉诉信访案件137件。

  四、落实从严要求,打造合格队伍

  ——狠抓政治思想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推进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选好配强机关党委和各支部班子,充实党建工作力量。组织重温入党誓词、参观爱国教育基地等主题活动,加大法院文化建设,增强党员队伍活力。全市法院党组“四个意识”明显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狠抓司法能力建设。构建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实践锻炼三位一体的能力培养模式。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全市法院共计招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官助理59人,充实司法审判队伍。邀请高校教授、资深法官来衡授课,举办领导干部、青年业务骨干培训班29期273人次,提高法官业务能力。通过轮岗交流、挂职锻炼、案件点评、信息技术应用考核等活动,增强法官综合素质。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完善网上办案流程管理,实现案件全程留痕,倒逼法官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廉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主动适应纪检体制改革,自觉接受纪检派驻监督。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6件6人,全年没有被上级法院查处通报的人和事。

  五、主动接受监督,提高工作水平

  市中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及代表委员联络等工作的意见》,对全市两级法院的相关工作进行了细化和规范。自觉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著作权法》和相关执法检查活动,主动汇报重大案件的审理情况。完善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更新审判人员的执法信息档案,对市人大反馈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确保执法信息全面真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沟通,认真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组织国、省、市、县、乡五级人大代表和国、省、市政协委员120余人次视察、调研法院工作,并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市中院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各6件,办结率、回复率、沟通率、满意率均达百分之百。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33件。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一审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93%。强化法官与律师职业共同体建设,高度重视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全市两级法院未发生负面舆情事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来全市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改革任务繁重。司法改革已经全面铺开,但相应的配套措施尚未健全,司法责任制还需要完善。二是司法队伍有待优化。少数法官独立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化解纠纷的能力不强;少数法官司法行为不规范、司法作风不端正;极个别法官违反职业操守,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三是司法绩效相对落后。全市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判绩效的进一步提升。少数法官职业素养不高,超审限结案、拖延办案的情况仍然存在。四是司法环境不容乐观。老百姓“信访不信法”,当事人聚众闹访、暴力抗法、侮辱恐吓法官等情况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将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全市法院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为建设“五个新衡阳”、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旗帜鲜明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首要政治任务,增强政治定力,坚守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服从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政治站位体现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上,体现到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体现到审判执行工作的每个环节上,体现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成效上。

  二、全力以赴抓好执法办案。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在促进平安衡阳建设上有新作为;积极服务市委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上有新作为;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不断完善司法为民举措,在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上有新作为;坚持平等保护意识,加强行政审判,注重行政协调,在服务法治政府上有新作为;强化问题意识,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举措,在破解执行难题上有新作为。

  三、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深化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对于已经完成的改革任务,加强督查评估,对于正在推进的改革举措,加强跟踪问责,确保全面完成中央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抓好相关配套措施的跟进,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到实处;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加强大数据与司法改革的深度融合,确保决策科学、质效提升;深化司法公开,完善四大平台建设,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持之以恒提升队伍素质。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使干警的政治意识更加坚定;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增强“八个本领”的要求,大力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使干警的司法能力更加全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继续整治“四风”问题,使干警的司法作风更加优良;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严肃查处司法人员腐败问题,使法院的司法队伍更加纯洁。

  五、积极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牢固树立监督意识,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进一步抓好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办好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切实改进工作。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经常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纪检派驻监督,支持派驻机构工作。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共同守护公平正义。广泛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汇聚多方智慧。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新使命,全市法院一定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建设“五个新衡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