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层民警普遍感觉工作压力很大、心理障碍最多、付出与待遇不成正比,民警职业荣誉感有所下降。多数警察在遭遇重大心理应激事件后,不能及时得到心理治疗,导致心理危机恶化、、、。)
警察职业是一个高风险、高压力的职业,因而较好的心理素质无疑是一名警务人员必备的素质之一,如果警察的心理有缺陷,对公民、对国家都将意味着潜在的灾难。有调查显示:在所有的应急性职业中,警察心理压力最大、心理障碍最多,属于高风险、高负荷、高强度的“三高”人员,也是一个最容易出现心理问题的群体之一。据统计,在我国人均寿命已超过70岁的今天,一线基层民警的平均寿命仅有48岁。警察已成为国家机器上磨损最快的部件。平均每天有不止1名民警牺牲。全国范围内每3天,至少有1名民警因病殉职。
2005年12月1日下午,刚刚升任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白涛公安分局办公室副主任的警员彭雪松,从十二楼的楼顶上纵身一跃,为自己32岁的生命画上了休止符。该分局一民警认为,彭的自杀是从警的巨大压力所致。
1999年初春,某市的两名民警在执行完任务后已是华灯初上,他俩步入一家小饭馆,要了几样小菜下酒。他们谈起了工作,谈起了因突发事件失约而惹恼了女友,谈起了郁积在心头的不快和苦闷时,两人越说越觉得心灰意冷,于是相互约定同时开枪打死对方。“砰!”一声枪响过后,一名民警应声倒下,另一名民警在枪响的同时突然惊醒。看见倒在血泊中的战友,他猛然意识到自己闯下了大祸,于是赶紧拨通了急救电话。可在把战友送往医院的途中,他也开枪自杀。两名民警中一位的女友——一位不满20岁的青春少女得知这一变故后,从7层楼上跳下,造成终身残疾。
1997年发生在四川泸定的“赵林事件”也是公安民警的心理压力未能及时缓解而导致的一场悲剧。民警赵林在调解一起群众纠纷时,遭到其中一方家人及亲戚朋友的野蛮纠缠、无理谩骂和围攻殴打时,未能控制自己的愤怒情绪,酿成开枪打死10人的恶性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面对这一幕幕幕悲剧的发生,我们在扼腕叹息与痛惜的同时,更引发了我们的进一步思考。
警察的心理压力郁积到一定程度而酿成悲剧,已经不是孤立的个案。正如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由心理活动来支配和管理的一样。巨大的压力固然有我们体制和工作性质方面的问题,也与警察的心理素质分不开。心理学家分析说,警察看似拥有常人看来“令人生畏”的权力,但这同时意味着警察必定比常人面临更多的诱惑和心理冲突。警察角色所特有的危险性和紧张性使得他们总是感到自己被一种敌对的力量所包围;长时间的工作和轮班使警察失去了与正常人相同的社会生活方式。而我们对警察的认识,往往只见其“硬”的一面,他们的郁闷甚至受挫的一面却往往被人忽略。给基层警察“减压”已成当务之急。
基层民警感觉岗位工作压力大:调查显示,高达40.7%的基层民警认为最大的压力来自工作。民警感到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专项行动多。各种行动、攻势接连不断,基层民警反映,年平均加班在450小时以上,不少民警身心疲惫不堪;其二是保卫工作多。尤其是作为省会、地市级城市,各级领导视察多,各种大型活动多,保卫任务繁重,直接加重了民警的工作量;其三是非警务活动多。特别是在基层,警察成为某些政府领导偏爱的“尖刀班”。从城区的征地拆迁、市容整顿到农村的计划生育,民警都不得不披挂上阵,甚至成为部分群众发泄不满的“替罪羊”,损害了警民关系。警察最易受损的几种权利是:生命权、人格权、名誉权、休息权、合法取得报酬的权利。其中以休息权被侵害最为普遍。
与公安任务的广泛和繁重形成鲜明对比的却是警力的匮乏。据了解,全国警民比例为万分之十二,而湖南目前的警民比例为万分之八,有些县级公安机关警力更少,警民比例尚不足万分之四,相较全国警力水平,湖南已落后了至少5年。民警经常加班加点,满负荷工作,吃无定量,睡不应时,心力交瘁,久而久之,产生了焦虑、厌倦、烦躁、无助等不良情绪,甚至出现不同程度的心理疾病。
民警感觉执法环境压力大:在接受调查的民警中,有76.6%的民警认为警察的职业荣誉感正在下降,69.1%的民警认为警察职业与其他政府部门相比较差。警察职业荣誉感降低的主要原因,是执法环境日益恶化等形成的巨大社会压力。调查显示:仅2006年1至5月,某市发生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事件107起,其中暴力抗法袭警案件26起,恶意投诉诬告案件61起,侮辱诽谤威胁案件4起。44名民警在执行公务时受伤,其中1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31人轻微伤。
如果说袭警对民警造成的是有形伤害的话,那么,造谣、中伤、辱骂、不实投诉、诬告等造成的,则是一种比肉体伤害更痛苦的精神伤害。调查表明,有45.9%的民警被错误投诉过。有的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犯罪分子或其亲属发泄私愤、威胁报复;有的是无理取闹,故意给公安机关难堪;有的则是有意对公安机关和警察进行无端攻击。
基层民警心理失衡压力大:调查发现,当前公安机关的经费缺口大、物质保障差,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调查报告认为,民警在高付出和低待遇的矛盾中,感受到了强烈的不公平。管理心理学的“公平理论”认为,人们总是通过横向比较来判断是否公平。因此,民警总是下意识地和其他政法机关比较,得出“不公平”的判断,认为“当警察不值得”,心理严重失衡,削弱整体战斗力,部分民警甚至走上以权谋私的歧路。调查还显示,警察的职业严重影响着民警的婚姻家庭。有50.3%的民警认为工作繁忙、无法顾家是家庭矛盾的主要原因,61.2%的民警认为警察职业对婚恋造成了影响。离婚率奇高是基层警察谈虎色变的敏感话题之一,在一个派出所不到30位民警家庭中就出现过6起离婚纠纷。
从家庭方面来说,由于警察的不规律的工作时间,导致他们和家人的生活步调不一致。他们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本来就不是很多,而且相当没有规律性。往往是计划没有变化快让民警家属很难适应中一次次迁就、容忍,处理公务成为民警与家人最为头痛、敏感的话题。即使家中发生天大的事,民警还是得服从组织和工作需要。经常发生这种事情会使警察产生对家人的愧疚感,从而产生心理压力。
基层民警公众偏见压力大:调查显示,83%的民警认为当前的社会舆论对警察有偏见。在公众心目中,警察应该是正义的化身、完美的代名词。一旦警察的某些行为不符合公众的心理需求,甚至个别警察出现违法违纪现象,就极易出现心理学上“期望越高、失望越大”效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治安形势日趋复杂,刑事犯罪的暴力倾向日趋突出,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等凶器拒捕、袭击甚至报复公安民警的情况时有发生,给一线民警的执勤活动和生命带来巨大的威胁。据统计,2005年度全国共有49名民警被授予一、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48个集体荣立一等功;还有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表彰奖励 。在取得这些政绩的同时,却是409名民警因公牺牲,4078名民警光荣负伤的残酷事实。法律对警察保护方面的欠缺也是一个重要原因。面对暴力袭警时,警察也是人,也需要安全的保障,赤手空拳硬上同歹徒搏斗只能说是无奈之举,对于迅速控制事态并无大益。然而,无论事情的结果如何都会损害警察的在群众中的威信,群众不是觉得警察不作为就是觉得无能,从而也降低了警察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其实人在遇到困难时,可以求助于人是件很幸福的事。而警察就不行了。他们被群众视为强势群体,视为可以依赖的对象。群众有了困难可以找警察来帮助,但是警察有了困难却得不到别人的帮助,就只能靠自己解决。这样会带来警察的孤独感。
基层民警的“压力”应对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需要民警自身素质的提高,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和理解;不仅需要民警个体学会自我减压,还需要相关机构进行专业支持。张晓容教授研究中强调:要缓解公安民警的“压力”还需多种渠道入手,工作上的支持、心理上的支持及社会上的支持三大体系缺一不可。如何为基层警察“减压”?我们不妨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其一;成立民警心理服务的专门机构。当务之急是建立一支公安机关内部心理辅导队伍。保障警察心理健康,已经成为公安部门及各界人士关注的焦点。从2002年开始,广东省公安厅就尝试在公安思想政治工作中引入现代心理科学理论,依托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应用研究中心的专业力量,成立了广东省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并开展了一系列民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由顾问组指导的“民警心理咨询电话”开通以来,已经接受全省上百名民警的咨询并收到明显效果。
其二;创建心理干预机制保证及时治疗。要开设民警心理网站、开通心理热线。民警在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任务、开枪、目睹战友伤亡,以及遭遇事业或家庭重大变故等重大心理应激事件后,身心容易遭受重创,继而发生心理危机。因此要初步建立心理干预机制,及时督促心理受损民警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专业心理辅导和矫治,及时缓解民警心理压力,避免心理危机的恶化。在许多人心目中,警察个个都是钢铁硬汉。其实,警察和普通人一样,会出现挫折感、心理障碍或心理危机。有的警察甚至会因工作任务艰巨担心自己不能按时完成而产生自杀的念头;有的警察因不能及时缓解自己的心理危机而采取过激行为,并进而导致“激情犯罪”。在出现心理危机的状况下,个别警察在制止犯罪活动或在讯问一些顽固不化、充满敌意和挑衅的犯罪嫌疑人时,如果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就有可能采取一些极端的措施,危害他人的生命安全,如开枪伤人、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等等。
其三;弥补制度上对警察保护的欠缺。在新警培训以及从警职业生涯阶段性定期培训中,要对民警进行团体心理辅导,在新警培训期、各种业务培训期或警衔晋升培训期对民警进行心理测试。为进一步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公安机关招收警员、公安院校招生中逐步引入心理素质测试内容,以防止心理素质不适应的人员进入公安队伍。同时,分批对在职民警进行心理训练,切实提高基层民警的心理素质,以应对日益紧张繁复的警务工作。根据公安机关职业特点和职业要求,与医学专家共同制定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标准。在严把“进口”关的同时,开通民警心理咨询热线,为基层民警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国家法律赋予警察较大的执法权力与执法空间,但同时对警察这个职业的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出了相对较高的要求,其中“较好的心理素质”即是一个重要的方面。社会心理学研究表明,人们接受外界的情况分为依从、认同、内化三种情况。依从是迫于压力的接受行为,认同是仿效的行为,内化则是自觉的接受。为此,我们工作中也不妨进行三级调适。一级调适,解决依从问题,解决过激的心理冲突;二级调适,重在认同,增强心理承爱能力;三级调适,重在内化,使基层干警自觉地以实际行动迎接改革,面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