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冠城江景”规划情况的回复
6月21日,网民在“政府论坛”中发表言论,对“冠城江景”规划建设提出质疑,对此,我局表示理解和感谢,并欢迎广大网民对我市城乡规划多提意见和建议。下面,就“冠城江景”规划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冠城江景”是市政府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市政府为尽快修建石鼓广场,为市民提供一个休闲娱乐场所,采取招商引资的办法,引进福建某开发公司,出资修建石鼓广场。当时根据该开发公司提出的要求,市政府将草桥西侧的一块沙滩地承诺给该公司开发。
二、该项目建设是通过市规委会审议通过的。我市所有开发项目都必须通过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该项目也不例外。我局是根据市规委会的审议意见办理有关规划审批手续的。
三、该项目开发经过了水利部门论证。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我局指出该地属沙滩地,项目建设将影响蒸水的泄洪,同时,对草桥的拓宽也会带来不利影响,当时,市政府要求水利部门对此进行论证。水利部门的论证结论是可以建设。我局是在水利部门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规划审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