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您们好! 我儿子三个多月大,由于有一点咳嗽(其它一切正常),就到离我不远的衡阳县洪市中心医院门诊李大中医馆就诊,座诊的是该院副院长李大中。他说我儿子是支气管肺炎,要输液,接连输了三天,第一天没事,第二天有一点腹泻,他说没事,是消炎药反应,第三天还是有一点腹泻,他就给我开了三包思密达,输液前吃了半包,第三天输完液半小时后,我儿子就出问题了,满头大汗,嘴吐泡泡,接着就抽搐了,我就打电话给他,他却叫我过去看看,我看情况不妙,马上就在附近的大安卫生院抢救,我再三要求他过来,他过来就说我儿子是痰卡住了,可痰吸不出来,而且越来越不行了,我就决定去衡阳市附一医院抢救,大安医院给我儿子配了氧气,他却说不必要,哪有这样抢救病人的?在路上我儿子的情况太可怕了,我都害怕到不了衡阳. 附一抽搐结果出来了,是低钠综合征,我想我儿子怎么会发生低钠综合征呢?出院后我就到他那诊所查看他的处方,他三天输液的稀释剂全部是用5%的葡萄糖,我就说你怎么全部用葡萄糖呢?怎么不用含钠溶液呢?你知不知道就是不用生理盐水造成的,他却说:"是有可能造成,但机会小,我就是这样用药的,你要找我,你就去卫生局或法院告我,你去告是没用的."(既然明白,还要我去告,想必是有后台)。并且,叫人把我赶了出来. 8月18日,我来到了衡阳县卫生局医政股,我讲了这件事情的经过,其中一位领导说肺炎可以不用盐,你要告,就去做份医学鉴定,要交2200块钱,(我心想,这明摆的事,还要做医学鉴定,我一个农民那有那么多钱?)我这里没时间处理这些小事.(这还是小事,差点弄出人命来了)你去当地医院找有关领导处理吧,于是我就找到了洪市中心医院院长,他却说这事还不构成医疗事故,就算是误疹误治,医生都不要负责任的,要么做份医学鉴定,那是没必要的. 我想请教各位领导,专家那有医生这样输液的,我的儿子又没有别的病,他却全部用5%的葡萄糖而没有用含钠溶液,我查阅相关资料,过量使用5%的葡萄糖肯定能发生低钠综合征,我个人认为李大中造成这件医疗差错有以下四个原因,1.医德不高,盲目输液,以羸利为目的。(能吃药就不打针,能打针就不输液)2.不按常规操作(先盐后糖,先快后慢,先晶后胶,见尿补钾)3.输液目的不明确。(输液的目的就是纠正水和电解质紊乱,恢复和维持血溶量,渗透压,酸碱度和电解质成份的稳定,以恢复机体的正常生理功能)4.过量使用5%的葡萄糖,也就是造成此次差错的主要原因(儿童静脉应用低渗溶液时必须非常慎重,何况我的儿子才三个多月大) 现在他的亲笔处方,附一出院结果,相关资料都有,恳求有关领导为我作主,责令李大中赔我一切损失. 此致 敬礼 李小辉苦诉 015873402686 200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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