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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衡阳3月30日起逐步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
发布时间:2020-03-30 09:39      来源:衡阳晚报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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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群众更好更快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相关业务,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严格落实新冠肺炎“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防控要求。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所于3月17日全面恢复驾驶人窗口服务业务,并于3月30日起逐步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

一、恢复衡阳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珠晖区茶山坳镇)的考试业务办理:包括机动车驾驶证申领的受理、驾驶人考试预约、异地分科目考试转入、变更申领信息、注销申领信息等业务。

二、逐步恢复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1、考试恢复计划及考场相关信息,请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htps://hn.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查询。

2、 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初次申领、增驾申请考试业务的群众,可以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htps://hn.122. 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预约。

交警提醒,目前尚处于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期间,驾考业务只能逐步开放,参考人员须严格遵守驾考部门关于防疫管理的相关要求:

1、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前往驾考业务窗口、考场,必须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口罩,并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出示《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和签订《健康承诺书》。

2、服从考场秩序管理。为限制人员容量,考场将实行分段限入,参考人员将只能根据考试时间分批次进入业务大厅和考场,请严格按照预约场次和考场安排的时间候考,有序出入,避免提早过长时间抵达,不得在考场门口或外坪聚集。

3、服从考场防疫管理要求。理论考试实行隔位就坐制,科目二实行1车1人制,科目三实行1车2人制,候考时保持1.5米至2米的安全距离,避免人员扎堆。

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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