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政人〔2019〕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衡阳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仲辉同志任衡阳师范学校校长;
萧烽同志任衡阳师范学校副校长;
杨安季同志任衡阳师范学校副校长;
段春华同志任衡阳师范学校副校长;
刘树明同志任衡阳师范学校副校长。
因衡阳师范学校、耒阳师范学校、衡阳市艺术学校三所学校合并重新组建衡阳师范学校,李仲辉同志的原衡阳师范学校校长职务、刘益民同志的原衡阳师范学校副校长职务、吴荣昌同志的原衡阳师范学校副校长职务、林祥春同志的原衡阳师范学校副校长职务、曹巍同志的原衡阳师范学校副校长职务、杨安季同志的耒阳师范学校校长职务、何继明同志的耒阳师范学校副校长职务、欧阳晓华同志的耒阳师范学校副校长职务、龙立文同志的耒阳师范学校副校长职务、刘树明同志的衡阳市艺术学校校长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李仲辉、段春华、欧阳晓华、龙立文同志试用期截止 2019年10月。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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