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委干〔2020〕16 号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经市委研究同意:
张霞同志任中共衡阳市委宣传部部长;
免去刘丽华同志的中共衡阳市委宣传部部长职务;
何子君同志任中共衡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一级调研员,免去其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政府一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吕正平同志的中共衡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
周立友同志任中共衡阳市委巡察组组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其中共衡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衡阳市监察委员会组织部部长职务;
陈群洲同志任中共衡阳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常务副部长;
免去李新祥同志的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党委委员职务;
袁诗清同志任衡阳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二级调研员,免去其衡阳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职级;
邓小年同志任衡阳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二级调研员,免去其衡阳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职级;
邹祥利同志任衡阳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四级调研员,免去其衡阳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职级;
雷建军同志任中共衡南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祁东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朱诗军同志的中共衡南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邓志刚同志任中共衡阳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邹永焱同志的中共衡阳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胡胜利同志任中共衡阳西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书记(试用期一年);
胡书伟同志任中共祁东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衡阳市南岳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肖钟同志任中共祁东县委常委;
免去龙建程同志的中共祁东县委常委职务;
李健同志任中共衡阳市南岳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免去其中共衡阳市雁峰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李世钧同志任中共衡阳市雁峰区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衡阳县委常委、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唐家乐同志任中共衡阳市蒸湘区委委员、常委;
免去邓宗南同志的中共衡阳市蒸湘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刘军同志任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衡阳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陈探宇同志任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免去其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职务;
李锦明同志任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免去其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罗玉君同志任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免去其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级调研员职级;
魏晓然同志任衡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邹红华同志任衡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免去其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胡燕同志的衡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党委委员职务。
中 共 衡 阳 市 委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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