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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异地购房业务启动发函核实房产信息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01

  最近,全国公安部门破获了多起异地购房骗提骗贷案件,所涉地域广、人员多。对此,全国大部分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启动了异地购房业务逐一核查房产信息工作。为规范业务,防范风险,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业务开展核实房产信息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7月1日起,凡在我市各管理部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业务的,一律应先向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函,请求对方核实房产信息;  

  二、各管理部在受理异地购房业务时,应即时将相关资料备齐,报送(传真)至中心个贷科,由个贷科以中心名义统一发函核实并反馈;  

  三、各管理部办理此项业务时,应耐心向客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管理部、个贷科要加快核查进度,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给客户予以明确答复;  

  四、待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婚姻登记等有关信息实现即时查询时,异地购房提取业务发函查询工作即告停止。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