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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衡阳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20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各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相关高职院中职部,各局直初中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1号)、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印发〈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19]60号)精神,切实做好全市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现将《2019年衡阳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衡阳市教育局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6日

 

  

2019年衡阳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1号)、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印发〈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19]60号)精神,加快普及我市高中阶段教育,重点解决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办学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办学行为更加规范,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

  (二)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

  (三)自主选择、有序录取、计划调控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市教育局成立市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程少平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彭天文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青山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曾崇伟 市人社局副局长

  成 员:市教育局职成教科长、基础教育科长、计划财务科科长、局机关纪委主任和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市中职招生办公室(简称“市中职招生办”),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市教育局基教科学籍管理员、职成教科学籍管理员、县(市、区)教育局分管职业教育负责人,县(市、区)人社局分管负责人,各县(市、区)教育局基教股长、职成教股长为成员。市中职招生办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制定2019年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于5月17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招生对象

  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以及城镇待业青年。

  五、招生专业与计划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质、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实行按院校类别由各自主管行政部门分类审核的办法。全市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核;全市技工院校,由市人社局负责审核;在衡开办五年制学历教育的高职高专院校,以省教育厅文件为认定依据;外市州来衡招生的职业院校,经其主管部门核定,由市教育局核准备案。

  为优化专业资源及专业布点,在2018年专业整合基础上,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分别对2019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校及2019年技工院校专业设置、招生计划进行审查,按照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近三年办学规模及省市级特色(重点)专业、精品专业建设情况,下达《2019年衡阳市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及《2019年秋季衡阳市技工教育院校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实行最高限额管理,各职业学校不得突破限额招生。

  六、招生宣传

  (一)各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要在省教育厅开设的“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http://zsxxtp.hnedu.cn)上公布学校的招生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属性(公办或民办)、招生专业及计划、学费标准、咨询及举报方式等核心内容。各中职招生学校(含技工学校)务必在5月17日前将以上信息以电子版、纸质版两种形式报送到市教育局职成科或市人社局职建科,县区学校需经县(市、区)教育局或人社局审核盖章。电子信箱:1831455670@qq.com。信息一经审定,不得修改。

  (二)印制中职招生宣传资料。市教育局统一编制中职招生宣传资料,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统一设计关于省平台网址手机APP及使用方法的宣传资料。市、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于5月20日前把宣传资料印制发放到每一所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和初中学校,并指导督促初中学校把宣传资料张贴到每一个初三班级,印发给每一名初三学生,分班级完善中职宣传资料签领手续,确保省平台招生信息和招生政策及时准确传达到全体初三学生及家长。凡是没有刊载在信息平台上的招生学校和专业,均视同违规招生。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学生登录湖南省中职教育招生信息平台查看招生学校信息,宣讲中职招生政策。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在5、6月份开展专项督查,采取县市交叉督查、委派专家督查等方式,重点督查初中学校发放中职宣传资料、组织学生登录湖南中职教育招生信息平台和中职(中技)志愿填报情况,对不按规定发布信息的学校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三)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每年5月为“职业教育宣传活动月”,在此期间我市将开展系列职业教育宣传活动。中职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在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督促指导辖区初中学校,组织教师与学生集中学习中职(中技)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开好初三学生会、家长会,认真组织职业教育开放日和集中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学生普职合理分流,确保中职招生政策与改革办法人人知晓。各职业学校到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必须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不得私自到各初中学校对学生及家长进行招生宣传,更不允许与初中学校教师或领导建立任何招生委托关系。所有学校通过各类媒体等渠道发布的招生信息,必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审批,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误导学生和家长。

  七、招生准入

  (一)按照省教育厅规定,职业院校招生必须尊重学生意愿,生源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不得阻碍。外市职业院校来我市招生,须到我市招生信息平台备案相关信息。

  (二)列入我市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的市外职业院校,须按要求在衡阳市中小学招生考试网上录取新生,录取时间与我市同步进行,不得私自提前录取新生。

  八、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

  全市应届初三学生填报职业学校志愿时间与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间相同,6月1日至6月5日。

  2.填报入口

  中职(含技工学校)志愿填报与普通高中志愿填报为同一平台。学生在监护人指导下登录衡阳市中小学招生考试网(http:// zsks.hhyedu.com.cn),仔细阅读相关要求后,按照系统的提示与步骤,自主填报志愿与录入信息。

  3.志愿设置

  职业学校志愿栏按顺序依次设第一志愿学校、第二志愿学校、第三志愿学校共三个志愿,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最多填报三所不同的职业学校,报读专业在录取确认时由学生与招生学校协商确定。

  后一志愿学校生效的前提是:该生未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前一志愿录取,后续志愿不再投档。

  4.填报要求

  (1)全市应届初三学生就读各职业学校均应在学籍所在地规定时间参加网上志愿填报,各职业学校招录我市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均应按要求实行网上录取。

  (2)全市所有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已备案的外市中职学校进入志愿填报目录名单。学生在网上志愿填报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多种途径了解所选职业学校办学的真实情况,克服外来干扰,自主、慎重确定填报学校。

  (3)学生凭本人登录密码登录填报页面,在志愿填报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自己的志愿。志愿提交或填报时间截止后,志愿信息即被锁定,学生凭密码仍可查看自己的志愿,但不能再作修改。市中职招生办将对学生志愿信息严格保密,不接受任何修改、查询要求。学生要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并注意保密,因密码泄露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4)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同时应填报职业学校志愿。没有填报职业学校志愿的初三应届毕业生不能被中职学校录取。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学生的录取信息将转入普通高中录取系统,普通高中录取时间结束而未被录取的学生,将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进入职业学校批次录取。

  (5)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专项检查辖区初中学校网络条件,督促初中学校在志愿填报期间开放学校网络教室,确保网络畅通,为初三学生填报志愿创造条件。学生和家长也可根据自身所具有的网络条件选择在家庭等场所填报志愿信息。严禁初中学校教师、职业学校教师或其他人员包办或干预学生的志愿填报。

  九、录取办法

  原则上按照普高与中职分类录取的办法分批次录取。根据初中毕业生的中考成绩、下达的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分别对城区和各县市区划定普高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划定后,分别将学生电子信息划转到普通高中录取系统和中职招生录取系统。中职招生录取按志愿优先、成绩排序、抛档预录、学生(家长)确认的方式进行。

  1、按志愿录取。市教育局中职招生办先按照第一志愿把学生预录名单分发给招生学校,预录的学生或家长(监护人)确认后成为中职学校录取新生,一旦确认后不得更改。学生或家长(监护人)未确认的,不得作为录取依据。对于第一志愿未能录取的学生,转入第二、第三志愿进行录取,第二、三志愿录取办法与第一志愿录取办法相同。

  2.按批次录取

  职业学校新生录取分三个批次进行。对于填报志愿数大于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每个批次均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各县市区中职学校招录工作在市中职招生办指导下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办理预录确认及录取审批手续。各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批次安排如下:

  (1)第一批次

  在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各职业学校开始第一批次学生录取工作。①招录对象:填报了职业学校志愿但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②预录时间:7月20日前。③预录结果确认:7月25日前。

  (2)第二批次

  ①招录对象:填报了职业学校志愿而在第一批次未被预录的学生。②预录时间:7月26日。③预录结果确认:7月30日前。

  (3)第三批次

  ①招录对象:填报了职业学校志愿而在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未被预录的学生。②预录时间:7月31日。③预录结果确认:8月5日前。

  (4)调剂补录批次

  补录学校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补录学校和招生计划将在衡阳市中小学招生考试网(http://zsks.hhyedu.com.cn)公布。补录学生征集一次补报志愿,补报志愿时间为8月6日至8月10日,按志愿进行补录。

  ①补录对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未被预录且填报了补录志愿的学生。凡是被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或第三批次预录而不到录取学校确认的学生,不得补填志愿。

  ②补录时间:8月11日。

  ③补录方式:在规定的补录时间内,补录批次学生按照公布的补录学校和招生计划,登录衡阳市中小学招生考试网“2019年衡阳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窗口再次填报志愿,自主选报3所职业学校,按学生志愿和学校计划情况调剂录取。

  ④补录结果确认时间:8月12日至8月15日。

  市中职招生办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向各职业学校发布各批次可预录学生名单信息,学生或家长到招生学校确认后,招生学校将录取名单通过录取系统反馈给市中职招生办,市中职招生办复核审批录取结果。

  3.按顺序录取

  确定各职业学校预录学生名单的顺序是:①学生志愿顺序;②2019年初中毕业考试成绩;③综合素质评价(有特定要求的专业须结合面试成绩)排序。

  相同批次情况下,前一志愿学校优先。即从第一志愿学校开始录取,第一志愿未被招生学校录取的学生,系统将自动转入第二志愿学校。

  相同志愿情况下,初中毕业考试成绩优先。初中毕业考试成绩排序方法见“衡阳市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有特定要求的专业须结合面试成绩确定录取结果。

  选报职业学校的学生要注意所在区域各批次录取时间安排,密切关注志愿学校录取通知,以免影响入学。

  十、录取审批与学籍管理

  (一)各职业学校应根据市中职招生办提供的各批次预录学生信息及时确定预录名单并报主管部门确认,在规定时间报市中职招生办复核审批。审批结果是办理学生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各职业学校不得随意变更录取结果,更不得录取已被其它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

  (二)录取审批后,学生不得随意转学。要求转学的学生原则上须在已录学校就读一个学期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要求转专业的,需在第二学期前完成转专业手续。

  (三)市外职业学校跨市招生须经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经我市审核备案的市外职业学校将列入“2019年衡阳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未经我市备案的市外职业学校无法取得网上招录资格,我市将不出具学籍注册登记证明。

  十一、招生纪律

  (一)严禁初中学校对初中毕业生封锁职业学校招生信息,不得拒绝在初中毕业班班内张贴《2019年衡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质公示》。

  (二)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截留、迟发、少发市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中职招生宣传资料和干预、替代学生填报志愿;

  (三)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卖生源,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

  (四)严禁中职学校向初中学校买生源;

  (五)严禁中职学校利用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招生;

  (六)严禁各职业学校招收已被其它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

  (七)严禁各职业院校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各职业院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直接到生源学校从事招生宣传活动;

  (八)严禁各职业院校为拉生源组织初中学生到外地旅游、参加夏(冬)令营或打假期工;

  (九)严禁各职业院校为拉生源而进行相互诋毁的不正当行为;

  (十)严禁职业院校以任何名义在开学前和录取中向学生收取押金或变相发放奖学金。

  十二、督查措施

  (一)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各类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监管与督查,重点查处买卖生源、有偿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重点督查学生志愿填报、招生宣传情况。对违纪违规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处理。

  (二)市教育局将把初中普职分流比、普职招生比、中职招生宣传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职业教育专项督导评估和县(市、区)职成教育工作年度考核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