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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曾家溪沿线重金属重污染场地治理工程(EPC)项目

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01-07

常宁市曾家溪沿线重金属重污染场地治理工程(EPC)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宁市曾家溪沿线重金属重污染场地治理工程(EPC)项目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常发改[2019]7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招标人为 常宁市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 EPC 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常宁市曾家溪沿线重金属重污染场地治理工程(EPC)项目

2.2 建设地点:常宁市水口山镇

2.3 总投资金额:人民币3193.95万元(具体以财评上限值为准)

2.4 总工期要求: 36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2.5建设内容及范围:

常宁市水口山镇曾家溪下游沿线,冶金路与新园路两侧,场地治理面积共计828.34亩,总治理范围包含A、B、C区域地块,其中A地块修复治理主要内容为:①清运酸侵超标土壤约5146.95m³至“常宁水口山地区危废无害化处置工程”进行安全处置;②对水侵超标土壤采取原位稳定化,治理工程量约8.45万m³,治理后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D3838-2002)Ⅳ类标准;③对约5.24万m³总量超标区域土壤进行修复,修复采用0.5m厚清洁土覆盖;④对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进行收集,用槽罐车运送至“水口山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⑤修建0.6mx0.6m截洪沟546m,0.4mx0.3m排水沟387m;⑥生态恢复面积55866.77㎡。B/C地块管控措施主要内容为:①建设6m宽道路生态隔离带总计约7680㎡,建设2m宽边界生态隔离带总计15240㎡;②修建0.6mx0.6m截洪沟总计6158m;③生态恢复面积约65000㎡。

2.6 招标范围:本次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中标单位负责对项目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000年279号令执行(保修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类专业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设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3.4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 须提供2019 年7 月-2019 年12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社保查询帐号和密码或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且均无在建项目,以湖南省住建厅“智慧住建云”网站查询为准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应当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和相关官方网址下载资料;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7  不接受近三年内因违法违规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以各行政部门发布的公示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以 “信用中国” 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8.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附有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

3.8.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已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组成不得发生变化。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小写:人民币5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从20200107日至20200113日下午17:00 时止自行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通过网络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共 400 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相关费用。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6.1 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投标。在开标会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734-2866868)。

10、联系方式

人:常宁市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

   址:常宁市水口山街道办事处大桥路68号

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5173421158

招标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领智工业园第A6栋101房

联系 人:刘展

话:18821815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