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9-12-19
1.招标条件
珠晖区酃湖乡上托村村民集中安置点项目项目经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审[2017]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衡阳市珠晖区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珠晖区酃湖乡上托村村民集中安置点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衡阳市珠晖区。
2.3采购需求:14台电梯(一线知名品牌)的购买、安装及调试。(包括选配功能:远程监控功能和配置副操纵箱,选配装潢:轿厢加高至2500mm和-1楼层门及门套不锈钢装潢);本项目投资额约486万元。
2.4工期要求:45日历日内交货;接招标人通知后即进行安装调试,需在 60 日历日内竣工。中标人应承担定标至实际供货期间电梯设备及电梯安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2.5质量要求: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电梯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质量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最低免费质保期:最低免费质保期 2 年,按照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国家相关规定、建委建计(1995)第167号文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电梯保修规则》及相关的标准、规定进行保修。
2.8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客梯A级,《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
(3)供应商需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含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B级或以上资质。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证明文件原件。
(5)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及网上查询密码及打印件)。
(6)投标人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应无违法记录。
(7)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万元整,接受银行转账和保证保险(电子保函)两种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根据《关于衡阳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实行网上预约场地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公告》规定,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办理好CA数字证书后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http://ggzy.hengyang.gov.cn/),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提供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从2019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23日下午17:00时止。投标人从上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的招标文件和其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与纸质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也将通过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5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734-8232103)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珠晖区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凌先生
电 话:0734-882230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58号愉景南苑项目11栋科创智谷3006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734-3199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