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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优化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 落实“六保”任务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20 10:51      来源:衡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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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办高度重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六稳""六保"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收集、梳理了企业及重点项目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最直接、最紧迫的营商环境问题,采取了强力措施。现将市优化办相关工作完成情况及建议汇报如下:

一、多措施齐保市场主体

(一)加强各级惠企政策宣传。我办整理汇编中央省市应对疫情扶持企业相关政策,主动提供给企业,并深入企业宣讲解读。并从所有政策中提炼出87条切实有效的“干货”政策。

(二)加强政策落实督察督办。今年3月根据省优化办统一安排,我办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办等单位对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暗访。我办将暗访情况进行整理形成汇报材料,并报送市委、市政府供领导参阅。对政策落实情况不力的原因及下阶段政策需要改正完善的地方做了调查分析,为4月份配合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纪委、省发改委、省优化办对衡阳市落实国家、省、市复工复产政策进行督查调研,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三)加强《条例》贯彻落实。我办积极开展衡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讲活动,在市辖各县市区理论学习中心小组学习会及扩大会议开展巡回宣讲,以宣讲《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来促进我市营商环境的改善。部署开展全市贯彻落实《条例》政策规定清理行动。

(四)加强先进经验推广借鉴。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执行行动,对标对表京沪两地先进做法,开展推广借鉴京沪两地先进改革措施部署工作,创建一流营商环境。

(五)加强优化工作考核力度。我办积极对接市绩效办,将园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中,加强优化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覆盖面及权重。                                                 (六)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针对疫情特殊性,我办重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确保企业、市民可以通过网上预约、在线办理等方式办理业务,做到“人员不聚集,审批不断档、服务不降质”。

(六)加强投诉个案办理处置。疫情期间我办共接到市农业示范园入园企业、市餐饮协会等5起投诉,通过办个案抓典型案,举一反三,对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整改。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企业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部分企业对政策不了解、不清楚。二是企业享受惠企政策在申办中还是存在程序繁琐等问题,对标先进地区仍有较大差距。三是复工复产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惠企红利不明显,助力没有充分释放。四是第三产业受疫情影响较大,我市复商复市形势仍相对严峻。

三、下阶段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关注和学好近期国、省、市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应对疫情的惠企政策,采取措施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使各企业充分了解政策,并学好用好。

(二)开展营商环境执行年活动。对标对表“北上广”先进做法,加强调研,了解企业困难,减少检查,建立备案制度,筛查建立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名单,简化申报流程,对专业性强的政策,要加强辅导,帮助申报,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迅速落地,让更多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三)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联合“两办”、纪委加强督查,做到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汇总,对不作为和无故加重企业负担等乱作为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四)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对标对表“北上广”先进做法,细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落实责任,加强评价工作,形成自评、市评、省评三级制度。

(五)抓好投诉案件查处。按照《湖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发改〔2019〕108号)及《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暂行办法》做好案件处理,抓好投诉协调工作,敢于出击,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需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的要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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