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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7-12-12
来源:监督科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质监局和市食安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管工作,食品相关产品质量不断提高,维护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    开展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2017年1月,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春节“两会”期间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的通知》(衡质监函[2017] 3号),组织开展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明确分工,确定排查重点,严格执法。主要检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及产品检验环节;食品包装、容器、工具、消毒剂、竹木制品生产加工企业,非法生产加工的“黑窝点”无证生产、假冒他人厂名厂址、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产品出厂未经检验的违法行为。全系统检查食品相关产品企业26家:其中获证企业22家,未获证企业4家,分别为竹木制品2家、日用陶瓷2家。检查的26家企业有5家已停产。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一是进货验收台账不完整,采购原材料索证资料不齐全,没有做到批批索证;二是不按规定使用洗手更衣消毒设施;三是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记录不完善;四是检验室计量器具超过检定有效期;五是产品出厂检验记录不完善;六是有的企业委托湖南省质检院检验出现负重性能及容积偏差不合格情况,未提供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情况记录;七是销售台账不规范。执法人员对企业存在的问题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企业整改后提交了整改报告。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如:2017年3月,我局稽查支队对1家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PET塑料瓶)的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对该企业的违反行为处罚0.476万元,企业法律意识得到了提高。该企业通过不断投入、不断改进生产工艺,积极创造条件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已通过了省局审查组生产许可现场审查。2017年5月,我局珠晖分局立案查处了衡阳市珠晖区兴顺发绿色环保纸塑制品厂未保证获证时生产条件案,责令企业改正,并处罚1万元。8月,珠晖分局立案查处了衡阳市万隆纸塑厂生产一次性纸杯案,责令停止生产。企业迫于法律威严,变卖设备及原材料,保证不再违法生产,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开展日常监督巡查

    今年以来,我局加大了监督巡查力度,对全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多次巡查,全面检查企业原材料购进、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产品入库保管、产品出厂检验等环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材料是保证产品质量关键的重要环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杜绝使用回收原料和有毒有害原料是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物质基础。企业原材料购进时对原材料的索证索票、原材料进货台帐是我们巡查的重点之一。我们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原材料采购方面存在以下问题:原材料供应方生产许可证过期;供应方产品出厂检验报告与企业进货的生产批次不符;企业对原材料采购验证把关不严,未严格区分食品级和非食品级材料;企业对原材料索证不全;原材料进货台帐不规范,记录不完整;原材料存放保管不符合有关要求。执法人员对企业原材料采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督促其整改到位。通过巡查,强化了企业的质量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

    三、开展产品监督抽查

我局非常重视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下达了《2017年市级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衡质监发[2017]19号)。衡阳市质检所对市区正常生产的5家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取8个样品,经该所检验全部合格。2017年8月28日,我局在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对产品质量抽检结果进行了公告。按照国家质监总局和湖南省质监局下达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我局积极配合各级质检机构对我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查:国家抽查了3家企业、抽取3个样品,经检验合格;省质检院抽查了18家正常生产的企业,抽取20 个样品,经省质检院检验全部合格。

今年,国家、省、市质检机构共抽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18家,抽取31个样品,经检验31批次全部合格,合格率100%,我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有较大提高。

四、风险监测后处理

10月我局收到省质监局食品相关产品安全风险信息处置通知书(2017-FJ002),在今年9月国家组织的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中发现耒阳市黄市镇竹坊竹制品加工厂一次性竹筷霉菌超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们立即将处置通知书转发到了耒阳市局,要求按照省局要求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耒阳市局组织人员到该厂进行调查、核实,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其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进行整改,化解风险。

五、服务企业指导办证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申办由省质监局受理和发证,我们努力做好申请办证企业的咨询、指导等前期工作,热情为企业服好务,帮助企业创造和改善办证的条件。今年有4家食品相关产品新办企业获得了生产许可证,2家新办企业和1家换证企业已通过省局审查组的现场审查,2家新办企业改善改进工艺及办证条件,努力达到办证要求。

    六、开展“双随机”检查

为加强获证企业后续监管,今年2月,按照省质监局建立全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管专业检查人员信息库通知要求,我局及时将31名符合条件并自愿申请的监管人员信息表及汇总表上报省质监局,在人员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4月下旬,我局监督科带领4名被省质监局随机抽出的检查员参加了湖南省食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查中心组织的监督检查人员培训,通过学习《监督检查评分细则》等知识,规范了检查员检查行为,提高了检查员业务水平。

5月开始,省质监局检查组对全省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进行“双随机”检查,我局监督科积极配合检查组随机抽查了衡阳县、耒阳市、祁东县各1家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发现有的企业厂区环境、生产车间、库房、检验室不能持续满足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安全控制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与文件记录不全。我们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要求县质监局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并加以督促。

    七、开展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

    2017年3月14日,我局与省质监局联动,开展了“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集中受理、处置广大群众有关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夏日新全程值班接线,认真倾听消费者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第一时间组织协调处理,对重要举报线索立即查处。活动当天共接到投诉举报1起、咨询电话8个;根据举报线索出动稽查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1家。我局在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对此活动进行了报道。

 为方便群众对产品质量进行投诉、举报,我局开设了12365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对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与举报及食品相关产品的咨询。我局非常重视这一对外信息窗口,去年11月加大力度、投入资金,在局办公楼三楼新建了“1236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质监局的业务培训,提高了实际操作能力。我对群众提问积极解答,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做到了热情服务、及时处理、件件落实,受到群众的称赞。

    八、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按照市食安委和省质监局通知要求,我局于2017年6月29日至7月13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6月29日上午9点30分,我局参加了衡阳市食安委在衡阳县夏明翰广场举行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为突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这一主题,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落到实处,我局监督科负责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向省质监局请拨食品相关产品常识和安全知识”宣传手册1000份,发放到各县市区局,并自行编印宣传资料200份、制作宣传挂图4块、宣传标语2幅。

7月5日,我局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

我局监督科牵头组织衡阳市质检所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验人员衡阳市蒸湘区莲湖广场开展了主题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我展示了食品相关产品宣传挂图,发放食品相关产品宣传资料350份给广大消费者促进消费者了解食品相关产品与保障食品安全之间的关系。现场答疑解惑接待食品相关产品消费者咨询3人次。“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主题活动反响良好,受到广大消费者的称赞。

    我局珠晖分局鑫都国际广场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食品相关产品常识和安全知识图书等宣传资料100份,展示以“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板报

    我局雁峰分局对辖区内一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检查企业的环境、设施等情况,重点检查该企业卫生间的封闭情况,并对其厂房的环境、设施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并督促其整改。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我局监督科带领各县市区局食品相关产品监管人员到省质监局培训中心进行业务培训,学习食品相关产品知识,进一步提高了监管水平。

    九、开展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百日会战”行动

    9月,按照市食安委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会战”行动的通知要求,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我局组织开展了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百日会战”行动,制定了《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百日会战”行动2017年9月8日开始至12月18日结束。明确分工:市局监督科负责统筹组织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百日会战”行动;各县市局、市局各分局负责具体组织排查整治;市局稽查支队负责办理大案要案和协调办理跨区域案件;市产检所负责辖区内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抽样检验工作。我对无证生产、不按标准生产、企业产品无标注现象、行业超范围添加问题进行了排查。“百日会战”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十、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10月,按照省局《关于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全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重点对获证生产企业、日用陶瓷、竹木制品等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严查企业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生产纳入许可审查目录的食品相关产品行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物行为;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行为;不能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行为;伪造厂名厂址产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在专项检查中对4起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

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要求企业对生产的全过程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纠。对全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10月我局雁峰分局通过排查发现:辖区内白沙洲工业园一名为“湖南京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准备购进外厂获证企业生产的一次性塑料餐具产品覆膜包装予以销售。雁峰分局告知企业:购进外厂获证企业生产的一次性塑料餐具产品覆膜包装予以销售同样需办理生产许可证。现该企业因市场前景及经营困难的原因,已停止采购生产的行为。

衡阳县局执法检查时对衡阳县板市乡鸿创纸制品加工厂、衡阳县板市乡东阳纸制品加工厂生产的纸碗进行了抽样检验,抗压强度均不合格。执法人员对此进行了立案查处,分别给予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行政处罚1.71万元、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行政处罚 0.79万元。

    常宁市局对常宁市鸿旺纸碗厂无证无照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此案正在办理中。

祁东局对祁东县富康纸制品厂无证生产一次性纸碗进行了立案查处,此案正在办理中。

在专项检查中,监管执法人员发现企业存在以下问题:洗手更衣未正常使用,有的企业已无此设施;出厂产品未能做到批批检验;个别竹制品生产企业未建立生产和销售台帐、从业人员培训记录不完善、营业执照过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时整改。

    我局组织监管人员和全市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参加了省局举办的培训班及质量安全培训会议。通过培训,监管人员提高了业务能力,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得到了提高。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已见成效。

十一、加强信息公开

今年,我加强了食品相关产品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增加了监管工作的透明度。

一是2017年828日,在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结果进行了公告;2017年9月30日,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将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公告。

二是加强了对县市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与指导,要求县市局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监管信息。将网上公示信息的链接汇总,上报省局和市食安办。

    今年我局在食品相关产品监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我按照《考核细则》进行了自查自评,获得了100分。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省、市领导的正确指导,我局将继续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责,为衡阳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再上新台阶而努力。

 

 

                                               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12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