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公示第202007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由企业申请,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企业实施行政许可审查,审查结果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自2020年08月07日至2020年08月13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 0734-8969008 邮政编码: 421000
详细信息:
1、企业名称:湖南明航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五星安置小区第七栋一单元102号
库房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五星安置小区第七栋一单元102号
法定代表人:宋鹤兰
企业负责人:屈腊梅
经营范围(旧版):6815、6821、6822、6823、6824、6825、6826、6828、6830、6832、6833、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不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6845、6854、6858、6870.
新版经营范围:05、06、07、08、09、10、14、16、17、18、20、21、22、6840、6840-体外诊断试剂(非冷藏冷冻)、6840-体外诊断试剂(冷藏冷冻)。
经营方式:批发
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