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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发布时间: 2020-11-16
来源:衡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评选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食安委〔2020〕7号)文件有关要求,经民主推荐、有关科室讨论、领导研究,拟推荐衡阳市衡东县水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19日,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通过电话、信件、短信、网络等方式向衡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刘俊娟,电话:8810035。

 

 

衡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