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招聘工作结束后,大家是十二月开始正式上班,我听说同一批入职的同事有的因为是非应届生导致24年12月份的工资不发放?请问是否存在部分人员没有12月份工资的情况,如果有请给出政策文件依据,谢谢。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回复:根据湘人社发【2006】135号文件,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人社部门从岗位变动的次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工资发放由单位负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