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决反对加装室外外挂电梯坚决反对没有国家法规依据的非法调解的告知书
尊敬的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您好!
我们是衡阳市高新区蒸水花苑17-2标2单元业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调解应基于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原则。在本单元加装电梯一事中,我们作为反对业主,已在规定公示期内明确提交实名书面反对意见书,清晰表明坚决反对加装室外外挂电梯的决定,并非对公示加梯方案存在异议。
我们依法坚决反对在本单元加装室外外挂电梯没有牺牲任何人的利益,没有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利,也不影响任何人的通行权。我们坚决反对没有国家法规依据损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非法调解。
我们郑重以书面形式告知上级各部门领导:我们坚决反对在本单元加装室外外挂电梯的决定永远不变,坚决要求维持产权现状。恳请领导,将我们反对加梯业主的真实意愿转达给蒸水花苑17-2栋2单元的加梯申请人业主。
反对加装室外外挂梯业主:103户吴新文104户胡朝阳203户冯加柏204户朱先进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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