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衡阳市珠晖区商友月子健康管理中心违法冒名顶替客户签名骗取项目  
信件内容  

2023年9月在商友月子中心入住 ,双方在之前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入住后赠送产后康复项目,出所后一些康复项目没做完,因时间繁忙一直未去做完,直至2025年3月份,和前台打电话预约产康项目一直推脱,后面答复我的产康项目已做完,但是我其实一直未去做,之后和产康师沟通,发现合同上的项目被商友月子中心员工违法冒名代签了我的名字,显示全部项目已做完,和月子中心沟通答复这是产康师个人行为,和月子中心无关,但是我是明确和月子中心签的合同,该行为给我造成了经济损失,此行为是否构成合同消费欺诈,不经允许代签我的姓名,此行为是否违法?期间,双方进行协商,本人要求退费,未能达成一致,且对方态度十分不友好。对产妇的心理造成严重困扰,现向有关部门反映此情况,要求月子中心为此行为负责,且按照消费法赔偿我的损失。(本人持有该公司违法冒签名字的文件证据以及协商过程该公司负责人亲口承认违法冒签名字的录音证据)

 
办件编号   2025033110098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03月31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商务局 答复时间   2025年04月02日  
答复内容  

经了解,前期,商家已经通过12345热线进行了专门协调回复,且当事人也带领警察到现场协调处理,4月1日,珠晖商务局与投诉人、月子会所分别沟通,投诉人表示月子会所工作人员未经她允许,冒签个别项目,坚持要求月子会所按假一罚三,退未享用项目的三倍费用,并依法对月子会所进行处罚。月子会所表示该工作人员已离职,冒签情况无从核实,且未享用项目为附赠的免费项目,不存在费用一说,且若投诉人愿意,可继续到月子会所按协议完成项目,不接受其他赔偿。目前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当事人走司法程序。

 

附:商家回复函

 

尊敬的客户:

您好!首先,我们衷心感谢您选择我们月子会所,同时也为给您带来如此不愉快的经历致以最诚挚的歉意。我们非常重视您反馈的问题,也希望能通过这封回复,让您全面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化解彼此之间的误会。
   关于您所提到的产康项目未做完的问题,我们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与核实。根据您与我们签订的服务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服务期限(2023.9.19入住-2023.10.18出所),相关合同条款和文件都保存完好,随时可以供您查阅核实。在合同临近到期时,我们的产康师欧阳柳便及时与您进行了沟通,并且与您达成了协议,承诺会按照您的时间安排,为您完成剩余的产康项目,根据产康师欧阳柳的诉说跟您沟通后说后续不做这些项目了,也帮您代签名。我们会所收到的反馈是此单已结束,并给产康师欧阳柳结算了提成。
   之后,您带领警察来到会所。警察到场后,我们积极配合调查,向警方详细说明了事情的经过,包括合同约定情况、与您达成的协议内容等。警方在全面了解情况后,也确认我们已经给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我们理解您对自身权益的重视和关切,我们也同样珍视每一位客户的权益,始终将客户的满意度放在首位。
   我们真诚地希望能有机会再次与您进行沟通,共同探讨如何妥善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您愿意,我们依然可以为您安排专业的产康师,按照您的需求完成剩余项目;若您有其他的想法或诉求,也欢迎您随时与我们联系。
   再次向您表示歉意,期待能与您携手解决问题,重新赢得您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