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关于湖南三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雁城国际公馆19栋楼问题  
信件内容  

2025年3月21日,本人实名咨询湖南三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雁城国际公馆19栋是否是保交楼项目的问题,办件编号:20250321100658号,你局3月31日的回复,并未对我咨询的前两个问题正面回复,我问:第一,请问哪个文件可以证明这个楼盘为保交楼楼盘?第二,请问哪个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了保交楼的楼盘就可以在未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就可以装修入住?你局回复:经我局督促,雁城国际公馆项目19#栋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2、我局质安监站于2021年9月已下达过停止使用通知,但部分业主仍选择交房。

本人想要知道的是:第一,雁城国际公馆是否为你局认可的保交楼项目?是或者否,你局回复不就可以了吗?本人作为业主知道他们已经竣工验收了。

第二:你局回复部分业主已选择交房,那像我这种不同意交房的呢?你局处罚后,三鹰公司仍强制交房,并且要求我自交房之日起开始缴纳物业费,作为被侵权的业主,你们作为主管部门处罚后都不能制止他们的行为,请问我作为被侵权的业主,该怎么办?最少我的知情权应该得到保障吧?如果本人通过民事途径维权,你局的回复将实际影响我的实体权利,故本人再次咨询,请贵局正面回应本人的问题:

1、雁城国际公馆是否为你局认可的保交楼项目;

2、三鹰公司未竣工验收备案前是否可以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要求我收房?


 
办件编号   20250402101027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04月02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5年04月10日  
答复内容  

1、保交楼文件为内部资料,若您需要可发律师函,届时我局将书面回复您;

2、交房条件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未提供两书一表,您可依据合同约定拒绝收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