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卖家制假售假欺诈消费者拒不给消费者退款赔偿  
信件内容  

我于2025年3月27日在拼多多平台天天表弟店铺(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卖家)买了一只410元(现金407元、无门槛现金券3元)手表。2025年3月30日收到货后发现手表是假冒伪劣产品并且机芯有明显质量问题,当天申请退货退款。将该手表原样退回后,2025年4月3日商家签收到退货后拒绝退款并拒不承认这只假冒伪劣的手表是自己店铺发出的,拼多多平台一直拖到现在也不处理该商家售卖假冒伪劣产品。商家制假售假和欺诈消费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希望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能还消费者一个公道,并要求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退一赔三来处理该商家,下架该店铺所有假冒伪劣产品停止售假行为。

 
办件编号   20250408101215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04月08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5年04月16日  
答复内容  

陈姿晓: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天天表弟店铺制假售假欺诈消费者拒不退款赔偿”一事,已收悉。您所反映的情况,领导高度重视,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人员调查了解。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查,您所反映的商家在淘宝平台上无营业执照,且商家在网店店铺个人声明中已载明:个人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二、调查结论

(一)经查,您反映的商家网店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无需办理主体登记的规定设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属平台方或平台方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请您向平台方或平台方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反映,针对您与商家的民事纠纷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4月16日8时29分、4月16日8时31分通过4376025电话联系您,均无人接听。故于2025年4月16日9时55分,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上述情况通过短信告知您。

 

                                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6日